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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廣州“628”肇事交警被刑拘 處警警員被停職

CCTV.com  2009年07月03日 07:5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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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消息(朝聞天下):來關注交通安全。廣州市公安局昨天向媒體通報,經過警方調查取證,證實6月28日淩晨發生在黃埔區石化路的交通事故,是黃埔交警大隊民警范某酒後駕車,與由曾某駕駛的無牌電動車發生碰撞,導致曾某受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7月1日,交警范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該起交通事故發生後,各級公安機關領導高度重視,廣州警方迅速組成專門工作組開展調查。從120急救中心記錄了解到,6月28日淩晨2點30分事故發生後,范某于2點37分撥打120請求救護車到場,隨後救護車將傷者接走。通過調取中山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黃埔院區的視頻監控圖像顯示,3點05分,范某在醫院為傷者交納有關搶救費用。

    在接到該起交通事故的報警後,黃埔交警大隊事故處理民警于淩晨3點05分趕到事故現場,由於現場只有肇事的機動車和無牌電動車,無法確認機動車的駕駛人。在獲悉傷者已被送到醫院救治後,民警即趕到醫院了解傷者的傷情,並向醫院開具《搶救通知書》。

    廣州警方指出,在處理這宗交通事故過程中,黃埔交警大隊事故處理民警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已決定對其停止執行職務,正在接受調查。為依法公正處理事故,公安機關將商請檢察機關介入調查,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也已派出工作組,監督指導事故處理工作。

    經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司法鑒定所對范某的血液進行酒精測定,其血液酒精含量為48.5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對於范某在發生事故時是否屬於醉酒狀態,警方將請專門檢測機構進行科學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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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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