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至2009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瀆職侵權司法人員9270人,其中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等“主動性”犯罪佔六成以上。這是記者從今日(23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查辦司法不公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座談會上獲悉的。
據高檢院瀆職侵權檢察廳負責人透露,2005年至2009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司法領域瀆職侵權犯罪案件7613件9270人,其中,濫用職權1649人,徇私枉法1537人,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478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297人,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165人,私放在押人員115人,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等“主動性”犯罪佔六成以上。典型案件有:司法部紀檢監察局二室主任林建東故意洩露國家秘密、受賄案,廣東省清遠市中級法院院長傅作慶濫用職權、受賄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局長席裏龍等人濫用職權、受賄案,河南省週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長冷飛等人刑訊逼供案等。
據介紹,涉案單位涉及司法工作的各個部門和崗位,各部門都有一些多發高發部位和環節,絕大多數案件發生在基層,發生在直接與人民群眾打交道的政法工作一線。其中,公安人員瀆職侵權犯罪主要發生在刑事案件偵查、看守所監管環節,刑警隊、派出所、看守所“一隊兩所”是高發部位;檢察人員犯罪主要發生在公訴、偵查監督和職務犯罪偵查環節;審判人員犯罪多集中在民事、刑事審判和執行環節;司法行政人員犯罪主要發生在監管環節。
司法不公瀆職侵權犯罪與貪污賄賂犯罪交織現象越來越突出。從這幾年查辦的案件看,徇私枉法、徇私舞弊類犯罪呈上升趨勢,2008年全年查處此類犯罪572人,佔司法人員犯罪總數的30.4%,比2005年增加了2.8個百分點。
司法不公瀆職侵權犯罪共同犯罪增多,窩案串案比例越來越大。民事審判、執行環節的司法不公引起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反映最為強烈。檢察機關必須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 (王新友 呂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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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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