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西雙版納原副州長查克的斂財之道表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依法行政任重道遠
查克在法庭上受審。
領導幹部是人民的公僕,依照法律政策規定,為群眾解難題、辦實事,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政務環境,是應盡的職責。然而,對於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原副州長、雲南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查克來説,當了領導就意味著手中有了權力,利用權力為企業老闆協調關係,幫助解決請托的事宜,自己就要得到好處。
“我給你協調幫忙,你得給我好處,給少了,我就跟你要!”默認這樣的信條,查克從1999年至2008年6月,在任職10年間,通過為他人協調關係、幫忙辦事,非法收受或索取18人賄送的人民幣393.7萬元、美元1萬元、港幣5萬元和價值人民幣2.3萬元的物品。
查克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5月15日,雲南省普洱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查克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副州長幫人協調關係撈好處
今年50歲的查克,出生在雲南西雙版納景洪市的一個哈尼山寨。他放過牛,務過農,當過兵,經過自己的努力,一步一個腳印地走上了領導崗位,當過副縣長、副市長。1997年5月,38歲的他當上了西雙版納州副州長,分管土地、交通、電力、水利、環保等工作。
在當副州長的前兩年,查克確實為群眾做了很多好事。可是,此後直至案發時的10年間,他大肆撈錢,主要手段就是利用手中權力搞“協調”。查克之所以願意幫人協調關係,是因為他認為只要辦成事,自己就會得到好處。從法院判決書認定的事實看的確如此,只要查克幫人協調關係,事成後都要收錢。
在西雙版納做水電工程的雲南省地質勘察總公司項目經理徐定榮(另案處理)為了與查克搞好關係,和以後在工程上能得到他的關照,在查克剛當選為副州長時,就跑到他家中送上5萬元,查克毫不客氣地收下了。此後至2008年春節,查克利用其分管西雙版納州水電系統的職務之便,為徐定榮在承建景洪市防洪大堤等水電工程及工程款的撥付等方面協調幫忙,先後6次收受徐定榮的賄賂20萬元。
2005年,雲南省要修建“思小”(思茅至小動養)高速公路,西雙版納州成立了“思小”高速公路徵地拆遷協調領導小組,查克兼任組長。該項公路建設需要佔用金孔雀旅遊集團發展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西雙版納森林公園的部分土地,金孔雀旅遊集團公司認為900萬元徵地補償費太低,該公司董事長俞錦方(另案處理)遂找到查克要求增加補償費。查克認為這個事情是大款項,做成對自己有好處,便盡力“協調”,結果,該公司獲得了1300萬元的徵地補償費。事後,俞錦方拿出100萬元作為感謝費送給了查克。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景洪市同源公司經理同志軍(另案處理)想在西雙版納投資經營加油站。當時投資加油站是很賺錢的項目,想搞此項投資的人很多,為此同志軍多次找查克請求幫忙,並許諾以重金酬謝。在查克的盡心協調下,同志軍最終先後在動海、景洪市江北、磨憨等地購買土地,分別建起了加油站。2005年至2007年,同志軍先後4次以現金和銀行卡的方式送給查克66萬元。
———2006年初,重慶伯爵王照明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為了能承攬到小磨高速公路路燈工程,該公司有關人員專程到北京找到在某部委挂職的西雙版納州副州長、小磨高速公路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副組長查克幫忙,並送去了5萬元。查克收下錢後,答應幫忙,最終該公司如願以償。事後,該公司又先後4次共送給查克15萬元及一塊“歐米茄”手錶。
———2005年7月,西雙版納賓館有限公司在查克的幫忙下,以起始價1508萬元的價格獲得了景洪市江北104畝的住宅用地,並向景洪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交納了100萬元的土地預付款。後由於該公司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其餘土地出讓款,土地儲備交易中心準備將該公司先前所交的100萬元預付款沒收。該公司總經理鄭會玉(另案處理)請查克協調退款事宜。通過查克的幫忙,該公司順利退回了100萬元的預付款。為此,鄭會玉送給查克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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