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烏魯木齊在線報道,烏魯木齊賓館及娛樂場所如果不在場所內放置安全套或者設置自動售套機,就要面臨500至5000元的罰款了。記者6月18日從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獲悉,《烏魯木齊市艾滋病防治條例》將於2009年8月1日起實施。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烏魯木齊大型的賓館均在房間內放置有安全套或設有自動售套機,但一些小旅館及家庭賓館缺乏這些設施。
《條例》中規定,提供住宿、娛樂服務的營業性公共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在其場所內放置安全套或者設置安全套自動售套機。如發現經營者未在場所內放置安全套或者設置自動售套機,將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預期不改正的,將責令其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將由原發證機關依法吊銷執業許可證件。
另外,提供住宿、娛樂服務的營業性公共場所中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險行為的人員,要每半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包括艾滋病檢測項目。經營者不能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的人員從事服務工作。違反規定的,經營者將被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的將會責令其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執業許可證件。
為了落實艾滋病防治保障和補助機制,《條例》中還規定,因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或者執行公務感染艾滋病病毒,以及因此致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的人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助、撫恤。從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容易發生艾滋病職業暴露相關人員,將給予適當的健康津貼。
《條例》還規定,實行艾滋病免費諮詢、檢測制度。申請結婚登記時,提倡申請人接受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
據介紹,《烏魯木齊市艾滋病防治條例》在2008年12月17日烏魯木齊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獲通過,今年6月2日,獲得新疆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將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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