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19日電 (劉軍)北京奧運會財務收支和奧運場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結果19日正式公佈,來自國家審計署的這份公告顯示,根據截至2009年3月15日的實際收支數、後續應實現收入和待結算支出的統計結果,北京奧組委收入將達到205億元,較預算增加8億元;支出將達到193.43億元,較預算略有增加;收支結余將超過10億元。
公告解釋説,收入的主要構成包括國際奧委會開發的市場收入和電視轉播權收入中按協議分配給主辦城市的部分,此部分收入約佔組委會收入總額的40%;北京奧組委根據主辦城市合同,在國際奧委會授權下實施的市場開發收入98.7億元,主要包括合作夥伴、贊助商、供應商等不同級別的贊助收入以及特許經營收入;門票、住宿、收費卡、利息、資産處置等其他收入19.6億元,其中,門票收入12.8億元,財産處置收入2.4億元。
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三個方面:一是個別項目招投標存在違規現象。審計發現14個項目的28項專業分包和材料採購招投標存在違規行為,主要表現為不按主管部門核準方式招標和評標,工作存在錯漏,影響中標結果。 二是國家體育場等項目超概算。國家體育場初步設計概算批復總投資31.4億元,但因結構複雜、技術難度大、工藝要求高、功能和標準調整以及主要建材漲價等原因投資超概算約4.56億元。三是項目法人招標遺留問題未解決。為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奧運項目建設,同時解決賽後場館經營問題,北京市政府對國家體育場等奧運場館採取項目法人招標方式,由中標人組建項目公司負責融資、設計、建設和賽後經營。其中一些項目投資方存在資金不到位、中途退出、將主體結構工程分解後各自組織施工等問題,政府在項目法人招標時承諾的土地和稅費優惠政策在實際執行中也比較困難。如國家體育場股東之一的金州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自項目開工投資就不到位,至今仍拖欠4700萬元。
不過,這些問題也得到了及時整改。公告説,國家體育總局、北京市政府等部門和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提出的問題,積極採取措施整改,隨審隨糾,效果明顯。審計提出有的項目進度滯後問題後,國家體育總局、北京市政府多次研究落實解決方案,對問題較大的項目實施重點督導、全程跟蹤,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採取倒排工期、責任到人的有力措施,保證了工程進度和質量。
公告還建議對奧運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違規招投標問題,相關部門和單位應認真研究産生問題的原因,吸取教訓,並加大處罰力度。對地方建設資金到位不及時、項目法人招標遺留問題未全部解決等問題,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影響奧運整體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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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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