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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主席會獲授權 可及時處理違紀違法委員

 

CCTV.com  2009年06月19日 10:1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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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6月19日電 今天上午,經政協十一屆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政協常委會授權主席會議可對違紀違法政協委員及時作出處理。

  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主席會議對違紀違法政協委員及時作出處理的決定

  (2009年6月19日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政協章程和政協全國委員會主席會議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監督章程的實施”;主席會議“根據常務委員會的授權,履行常務委員會的部分職權”。經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討論,決定:

  在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閉會期間,對中央已作出處理決定的違紀違法全國政協委員,由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授權全國政協主席會議及時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並向社會公佈,待召開常委會議時進行説明並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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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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