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殘疾人在基本生活、醫療衛生、康復、教育、就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困難,甘肅省委、省政府近日出臺了《關於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提出,要將殘疾人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擴大覆蓋面,提高保障標準。
據悉,甘肅目前共有187萬名殘疾人,佔全省總人口的7.2%,涉及654萬家庭人口,是一個數量眾多、特別需要幫助的社會群體。
意見指出,降低殘疾人新農合、城鎮醫療保險住院自付標準,取消殘疾人醫保報銷最高限額,殘疾人醫保住院、大病住院報銷比例在原有基礎上分別上浮15%、20%以上;大病救助、醫療補助優先考慮殘疾人。
各級政府和民政部門要將符合低保條件的殘疾人家庭納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重度殘疾人,在已補助基礎上按保障標準上浮20%;將農村孤殘人員納入“五保”供養範圍,進行生活救助。各級政府要採取措施,確保城鎮殘疾職工按照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記者周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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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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