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郭愛娣)2010年前,本市將優先滿足新城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適當控制商品住宅土地供應。昨天,《市發展改革委關於推進新城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建設發展實施意見》對外公佈。
優先公共服務發展
意見根據“十一五”規劃的整體部署,對本市11個新城(其中順義新城、通州新城、亦莊新城為重點新城)進行規劃。
近期目標包括,到2010年,實現每個新城有一座高品質中水處理廠;全部實現集中供熱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提出,2010年前優先滿足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符合發展方向的産業用地和生態環境建設需要,適當控制商品住宅土地供應。開展土地收益年租制試點。同時,規範新城建設拆遷行為。合理確定拆遷徵地補償標準,規範拆遷補助補貼費用。建立失地農民多元化安置機制,除貨幣補償外,加大房屋安置力度。
名校分校擬全市招生
意見還提出要引導中心城優質服務資源向新城轉移。適度控制中心城教育、醫療、行政辦公和科研服務設施的新建和改擴建,制定土地供應、建設資金投入、職工住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鼓勵有影響力的學校、醫院整建制外遷新城。
同時,完善名校辦分校、名院辦分院政策機制,探索實行名校分校全市招生和名院資源整合工作,增強新城公共服務資源對人口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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