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視頻]陳瑞仁:當初不控陳水扁子女偽證罪是策略裁量

 

CCTV.com  2009年06月14日 09:4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CCTV.com  
進入[新聞60分]>>

    央視網消息(新聞60分):台北檢方日前指控陳水扁子女在扁家弊案中涉嫌作偽證,部分台灣輿論再次質疑前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當年為何不追究。陳瑞仁12號主動回應,過去不辦並非"放水",完全是偵查策略裁量問題。

    2006年,因偵辦陳水扁涉嫌的公務機要費案,最終將陳水扁妻子吳淑珍以貪污罪起訴、陳水扁也被認定為“共犯違法”的檢察官陳瑞仁,因此大案名噪全台灣。但是在案中,當時並對陳幸妤等人所涉偽證的部分分案偵辦。特偵組今年5月又將陳幸妤、趙建銘及陳致中列為偽證罪被告,有媒體就質疑陳瑞仁在當年辦案時涉嫌“放水”。

    對此,陳瑞仁通過網絡回應質疑。他説,這兩年來經常被罵“放水”,但自己悶不吭聲,為的就是要給公訴檢察官與特偵組辦案空間。如今特偵組已正式將陳幸妤等人涉偽證罪起訴,“有些話我現在可以説了”。他指出,從偵查策略而言,若真要偵辦證人在偵查中犯偽證罪,最好的方法是“讓證人在審判中證明自己説謊”。在2006年的大環境下,檢方不宜將手中的牌一次打盡,這種考量是檢察官辦案時非常正常的選擇。部分媒體卻一定要將事情曲解為檢方不對扁家子女不進行追訴,他也沒辦法。

  相關鏈結:

 

責編:李賢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