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5月19日,中國控制吸煙協會致函中紀委,建議中紀委、國家監察部和財政部全面禁止公款消費煙草製品,嚴肅查處用公款消費煙草製品的腐敗行為後,中紀委已回應中國控煙協會公開信,表示將開展禁止公款買煙的相關活動。
一段時間以來,各地方政府在煙草上的大量公款消費被媒體披露之後,成為公眾聲討的眾矢之的。江蘇常州的一個鎮,去年一個月內公款消費了2789包中華牌香煙;湖北的一個縣,出臺紅頭文件規定全縣公務用煙計劃為23000條。這樣的數字自然是社會不可接受的公共財政支出,此番控煙協會與中紀委等部門的呼與應,也反映出民間機構和權力機構對公款消費煙草的強烈關注和鮮明態度。
控煙協會的建議得到中紀委等部門的回應,形成了對於禁止公款買煙的一致意見,但這兩方面的機構本身是朝向不同的根本宗旨和目標而展開的。控煙協會的工作,目標是為了減少煙草危害,保護國民健康,各級政府應作為減少煙草消費的模範。而中紀委、國家監察部則是為了約束和監督公權力的使用而立。在公款買煙的問題上,控煙協會控的是煙,而中紀委、監察部等部門控的是公款,一個指向的是社會,而另一個規制的是公權。雖説控制煙草和規範公共財政的都是社會進步的方向,但對於兩者來説,無論是通過監督公共財政支出來達致控制煙草的目標,還是以禁止煙草消費來杜絕公共財政濫用,都是一個目標與行動的錯位。
更進一步説,控煙協會作為一個社會組織,要達至自身的社會目標,應該立足於倡導公共道德和健康意識,以形成社會氛圍,推進社會立法來發揮其社會作用,將著立點置於開展行政整頓和查處之上,既是缺乏獨立性的表現,也偏離了公民社會的方向。
而遏制公務浪費和腐敗的最有效手段,則應是通過建立更加嚴格和透明的公共財政的預算和報銷制度,徹底落實各級人大對公共財政支出的審絕權,實現公共財政支出的充分公開和監督,才能從源頭上把公務消費限定在合理、有效、清潔的範圍之內。將遏制公款消費的思路鎖定於通過整治每一種商品和消費項目,必然會陷入禁止公款買煙、買酒、買禮品等永無窮盡的各類整治活動中,不僅耗費的行政成本巨大,其目標效用也恐難完全達到。這一點我們已經能夠在中央和地方出臺的各類禁令中,還能在不斷發現奢侈腐敗公務消費的社會痼疾中得出結論。(本報評論員 李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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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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