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沙6月2日電(記者 陳黎明)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一條6公里長的公路,通車僅8個月已基本不能使用。6月2日上午,婁底市紀委通報了對這一案例相關責任人的追責結果:新化縣交通局2名負主要責任的幹部被撤職,2名幹部被行政記過。
今年5月初,婁底市發佈了《婁底市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辦法》,不久後市紀委、監察局查處並向社會公佈了8起領導幹部問責典型案例,對24名黨員幹部進行嚴肅追責,其中8人被撤職免職。其中,漣源市財政局因未將544萬元中央撥款及時下撥到位,局長、黨委書記及一名黨組成員被通報批評,對此事負直接責任的經濟建設股股長被免職。
據婁底市委書記林武介紹,問責主要針對部分黨員幹部在工作中出現的決策失當、政令不暢、效能低下、碌碌無為、為政不廉等行為。為保障問責的實效,婁底市還建立了公眾監督網絡,向社會公佈了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積極拓展問責、追責線索來源。
記者了解到,婁底市為嚴肅追責,在相關處分決定公佈後,要求落實到每一個問責對象,逾期未落實的,還將對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實行問責。一些給予免職處理的問責對象,即便經反省後安排了新崗位,其新任職務也必須低於原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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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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