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7時37分報道,5月21號,深圳市四屆人大會議通過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決定,這標誌著深圳小産權房有可能成為全國拿到房産證的第一例,中央臺記者劉玉蕾就此對房産界多位相關人士進行了採訪。
小産權房實際上是村組織政府或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的名義出售的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由於小産權房沒有土地出讓金,也沒有開發商獲取高額利潤的環節,所以,其價格一般是同地區商品房價格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因此,有大量的城鎮居民不惜頂著産權風險購買小産權房。此次深圳小産權房轉正拿到房産證,實際上就把本來得不到法律認可和保證的鄉産權房合理化,這是否也意味著一直以來困擾各界的土地流轉問題和土地出讓金問題被合理解決?對此中國人民大學不動産研究中心況偉大副教授是積極肯定的觀點。在他看來,深圳的這一做法至少對農村經濟的穩定,城市化進城發展以及農村産權制度的改進起到了推進作用。
況偉大:“我認為在經濟發展的地區,農村居民的收入不是依賴於農業,而是依賴於非農産業,包括社會保障比較發達的這些地區,在這種情況下,小産權我認為是需要進行改革的。改革有幾個好處。第一個有利於城市化的推進。第二個有利於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當然,一個好處是能夠提高農民的收益。”
由於深圳市表示將在處罰和補收地價款後,按規定依法核發房産證,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尹中立博士一直對記者説土地補償金怎麼補很重要,這是有效解決小産權房的一個關鍵。
尹中立:“這個事情是需要解決,但是需要很慎重的解決,比如補償的標準不能太少,也不能太多。你至少要讓那些小産權所有人不能負擔太重,但是也不能讓他佔到很大的便宜,因為差價越大就會導致小産權房與商品房利益的空間越大,有更多的小産權不斷的産生。補充多少錢是很重要的問題。”
繼續面對全國大量的小産權房,尹中立説我們不能簡單一刀切的全部拆除重來。但正處在住房土地轉軌的情況下,他又很擔憂,深圳在其特殊環境下的探索,如果放在全國,搞不好還可能産生更多的負面效果:“深圳很特殊,它農村城市化的進程已經超過所有的城市,在這兒試點可能比其他地方可行程度更高一點。一個暗示,小産權房離合法化已經越來越近了,對現在的小産權房起到一個推波助瀾的作用。甚至會冒出更多的小産權房。”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住房與房地産業文林風副處長則完全不認同深圳的做法。
文林風:“我個人感覺會擾亂這個市場的秩序,這樣很難界定,這個房子有可能是開發商和村集體聯合蓋的,也可能跟村民利益沒有關係。好多都是跟村民利益沒關係的,當時賣房的收入可能已經被各方瓜分完了。”
文林風表示,這當中也包括一部分農民獲得了補償,但從長遠看,農民利益的保護,耕地的保護更是不可被眼前利益忽視的大問題:“我們還要保護農民的長遠利益,保護耕地。農民把短期利益,把宅基地賣了以後,以後真要貧窮的話沒有歸宿,這可能是政府比較擔心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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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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