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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解釋>進一步明確制售假藥劣藥罪定罪標準

 

CCTV.com  2009年05月26日 11:1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網  
專題:新聞發佈會總匯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中國網 胡迪攝影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5月26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關於辦理生産、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發佈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表示:這次《解釋》總結了實踐審判經驗,把涉及到生産、銷售假藥罪和生産、銷售劣藥罪的定罪標準進一步明確,而且把這兩種犯罪的量刑標準也進一步明確了,所以為我們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為法院依法審判,包括定罪量刑,提供了更為明確的依據。我相信隨著《解釋》的發佈實施,行政機關將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司法機關將依法審判,對於這類案件我們都會依法給予懲處。

分題摘要:

<生産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司法解釋27日起施行

兩高出臺司法解釋打擊假藥 解釋稿經十數次修改

最高法:公共衛生事件時期制售假藥劣藥從重處罰

最高法:生産銷售假藥劣藥嚴重損害了中國形象

最高法:解釋對打擊制售假藥劣藥將發揮重要作用

最高法:對假藥劣藥廣告加大審查力度和打擊力度

國家藥監局:堅決打擊與甲型流感防控有關的假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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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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