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南省紀委召開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會議,會議透露,從2003年至2008年,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審理部門共審結現實違紀案件43257件,其中處分廳級幹部112人,處級幹部1134人。省紀委省監察廳本級共辦結現實違紀案件102件。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許雲昭在會上指出,要充分發揮案件審理工作在反腐敗中的重要作用,堅持把案件審理與加強反腐倡廉教育結合起來。
據悉,2003年以來,我省規定縣級以上紀檢檢察機關分管案件檢查工作和審理工作的領導必須分設;凡屬立案調查需要追究黨紀政紀的案件,必須移送審理;需要報上級紀檢檢察機關批復的案件,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必須是經過法定審理程序後形成的意見;案件調查和案件審理必須分開。
同時,建立了省市(州)直屬機關自辦案件由同級直屬機關紀工委協審的制度。規定從2004年1月1日起,除按幹部管理權限應報直屬機關紀工委審批的案件外,省市(州)兩級直屬機關自辦黨紀政紀案件,在自審的基礎上,一律將全部案件材料交同級直屬機關紀工委協審由同級直屬機關紀工委提出書面意見,並將已作出的處理決定反饋給同級直屬機關紀工委。與此同時,建立了縣市區直屬機關紀檢組(紀委)和鄉鎮紀委所辦案件歸口縣市區紀委審理的制度。規定從2005年起,全省實行縣(市、區)直屬機關紀檢組(紀委)和鄉鎮紀委所辦案件歸口縣市區紀委案件審理室審理。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提高了案件審理的質量,也提高了基層紀檢檢察機關的辦案能力和水平。(唐群雄 甕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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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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