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0日電(記者隋笑飛)記者2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19日追授陳海宏“全國模範檢察官”榮譽稱號。
陳海宏,1985年12月參加工作,歷任河南省鄲城縣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檢察員、起訴科副科長、法紀科科長、偵查監督科科長、反貪局局長、黨組成員。2009年3月10日,因勞累過度突發腦溢血,經搶救無效去世,年僅42歲。陳海宏同志從事檢察工作24年來,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忠實履行職責。他連續15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評定為優秀等次,兩次被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表彰為“優秀檢察幹警”,3次被週口市人民檢察院表彰為“優秀檢察幹警”,5次榮立個人三等功,被中共週口市委授予“優秀共産黨員”稱號。陳海宏同志去世後,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追記他個人一等功,中共河南省委追授他為河南省“優秀共産黨員”。
在《關於追授陳海宏同志“全國模範檢察官”榮譽稱號的決定》中,最高人民檢察院號召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向陳海宏同志學習,學習他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堅定信念;學習他執法為民、勇於擔當、恪盡職守的優秀品德;學習他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優良作風;學習他熱愛檢察事業、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崇高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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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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