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陳蕎)昨天,中殘聯、教育部等多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高等學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從今年起,縣級以上殘聯及直屬事業單位新錄用、聘用工作人員中,高校殘疾人畢業生不得少於20%。
通知還明確指出,2009年至2011年,執行按比例就業的用人單位每安排一名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按安排兩名殘疾人計入比例;在農村基層、公共服務及殘疾人專幹、專職委員等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崗位,優先招錄高校殘疾人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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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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