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1日電 據台灣TVBS報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傍晚時分就否繼續羈押陳水扁做出裁定,院方強調,絕食並非羈押要件,而陳水扁的健康不佳,雖然已經取消原本排定的出庭時間,法院仍裁定繼續延押2個月。
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裁定再延押2個月,主因是陳水扁仍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湮滅證據或偽造證據之嫌,所涉及的貪污案件,是最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責,因此初步裁定延押2個月。
陳水扁3月3日的羈押庭中裁定延押3個月,也就是到5月25日為止,這次裁定延押2個月,將從5月26日開始延押2個月。
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指出,“合議庭經過訊問以後,認為被告陳水扁先生原來羈押的原因尚未消滅,因此裁定延押,也就是從2009年5月2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被告申請撤銷羈押部份,也是予以駁回;但是因為被告現在身體狀況有生病,合議庭審酌到假設明天開庭,可能避免浪費時間,所以明天庭期暫時取消,另外再訂庭期。”
合議庭認為陳水扁不但貪污罪嫌重大,且被告都是至親家人或親信部屬等,罪責重大,且陳水扁為求自保,有試圖干擾訴訟及延遲訴訟,甚至有掩飾犯罪的行事,因此認為如果沒有羈押被告的話,很難進行後續的審判,因此駁回陳水扁撤銷羈押的申請。
相關鏈結:
責編:徐文華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