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事故現場(2008年4月28日攝)。 新華社記者范長國攝
新華網濟南5月7日電(記者王志、劉寶森)造成72人死亡的“4 28”膠濟鐵路特別重大交通事故6名相關責任人,7日在山東省濟南市受審。
7日,在濟南鐵路運輸法院七樓第一審判法庭,公訴機關青島鐵路運輸檢察院對“4 28”膠濟鐵路特別重大交通事故的6名相關責任人提起公訴,案由為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6名被告分別為李振江、崔和光、張法勝、蒲曉軍、鄭日成、郭吉光。
據了解,6名被告中郭吉光為原濟南鐵路局主管運輸的副局長,其他5名被告分別為2名調度員、1名車站值班員、1名車站助理值班員和1名火車司機。
依照法定程序,此案為公開審理,共發放了50個旁聽證。
2008年4月28日,膠濟鐵路發生旅客列車脫軌傾覆相撞特別重大交通事故,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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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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