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30日電 公務員做生意現象由來已久,其表現形式也是多種多樣,國家為此頒布了一系列法律規定,但屢禁不止。《人民論壇》雜誌社調查顯示,44.48%受訪者認為公務員做生意現象長期存在因“收入水平偏低”。
當問及“公務員做生意的現象為何長期存在?”時,問卷調查結果顯示,44.48%受訪認為幹部的收入水平偏低、42.91%認為官員財産申報等制度機制不到位、35.4%認為政府的清查行為不徹底、34.06%認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由此可見,經濟收入偏低,出於增加收入的考慮是公務員做生意的內在動力。有受訪幹部表示,正是這種內在的動力,使得政府的運動式清查行為一定程度上失去效力。
這項“您如何看待公務員做生意現象”的調查共有6579人參與,此外還有150位黨政幹部接受了調查採訪。調查結果顯示,幹部群體和普通群眾對此現象態度有明顯差別,43.13%的幹部認為“普通無職無權的公務員可以做生意”,而65.82%的普通群眾表示反對。
大約有1/3的受訪幹部表示,市場經濟條件下,幹部就應當懂得經營之道,通過做生意可以更加了解市場經濟運行規律,更加有利於發展地方經濟。
專家表示,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基層幹部做生意現象長期存在的重要原因,那就是群眾對普通公務員為養家糊口而做生意表示出了相當的同情和寬容,但對具有一定職務和權力的領導幹部做生意卻幾乎是一致反對的。
調查顯示,七成以上的受訪者表示,公務員做生意現象的隱蔽性在逐漸增強。正如問卷調查結果所顯示的,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一般都是以他人名義辦理有關經營證照,日常經營活動則由聘請的親戚或朋友打理,自己只在幕後操縱。還有的領導幹部自己既不經商,也不辦企業,而是直接將個人資金以入股形式投放到對其有制約管轄權的企業,年底按股分紅,坐享紅利。
從調查結果來看,“公務員做生意”雖明顯違背當前的有關法律規定,但反對者有之,支持者亦不乏其人,觀點分歧很大,甚至形成了激烈的爭論。從調查結果來看,一是在支持的對象上,主要為中下層無職無權的幹部;二是在支持的理由上,主要為基層公務員收入普遍偏低。
為什麼一個明顯違法的行為卻有眾多的支持者?《人民論壇》評論文章指出,這種支持者的聲音從某種程度上説,這正是導致法律規定“打折扣”的重要因素。如果不從根本上疏解、化解,這個問題就難以杜絕。
文章指出,“官”和“商”是兩條不能相交的平行線,解決這一問題,關鍵是要完善相關的體制機制,如官員財産申報制度等,而其中更為重要的是創新公務員的績效和薪酬管理體制,使公務員的待遇適度。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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