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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大陸對商簽兩岸經濟合作協議持積極態度

 

CCTV.com  2009年04月29日 13:2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2009年4月29日上午10時,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圖為發言人李維一主持發佈會。

  新華網北京4月29日電(記者李寒芳 陳鍵興)國務院臺辦發言人李維一29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大陸方面對商簽兩岸經濟合作協議持積極的態度。兩會領導人在此次南京會談期間,已就此議題初步交換了意見。至於何時列入兩會協商的議題,要根據雙方準備情況經過協商後確定。

  李維一説,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日前在會見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時提出,推進兩岸關係進程,應“經濟為先,循序全面發展;互信為重,逐步破解難題”。這兩句話表明了我們對待經濟及政治兩類問題的基本態度。經濟事務關乎兩岸同胞的福祉,當然是我們目前關注的重點,同時我們還要開展兩岸的文化、教育、科技等領域的交流,這就是循序全面發展的意涵。

  他説,兩岸之間還存在著一些政治、軍事方面的固有矛盾與分歧,如果不解決,或者解決得不好,有可能成為兩岸關係的瓶頸,甚至阻礙兩岸關係的發展。因此,對於這些難題也不能回避。重要的是建立互信,為解決問題積累共識、創造條件,這也就是第二句話“逐步破解難題”的意涵。

  關於兩岸簽署金融備忘錄(MOU)的問題,李維一表示,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只是一個框架性的協議,兩岸相應的金融行業部門將會進一步作業,儘快簽署MOU。雙方銀行、證券、保險等有關部門之間已有過這方面的工作性磋商,下一步會繼續進行,完成簽署備忘錄。

  關於降低台灣産品到大陸的關稅問題,李維一説,兩岸簽署金融合作協議,兩岸建立正常的經濟合作機制之後,就會妥善解決這個問題。

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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