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察家
青島阿里山小區當初因缺乏相關規定,自行制訂了大大短于國家標準的宅地土地使用權期限。既然錯了就有改的必要,沉默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否則,期限總是要到的,總不可能一直沉默下去吧。
青島開發區阿里山小區20年宅地土地使用權即將到期,面對業主有關如何續期、如何收費等問題,青島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選擇了沉默,有關領導表示“在沒有明確國家政策出臺前,一律不接受媒體採訪”。(4月26日《新華每日電訊》)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問題是政策性很強的問題,有關部門覺得不便答、不好答,感到為難和棘手,這可以理解。但這恰是與業主們利益攸關因而也最關心的問題。一套住房價格不菲,已經安居樂業20年,如今連是否還有權住下去、想要住下去是否要交錢、如果交錢要交多少,這樣至關重要的問題都得不到權威性的解答,他們如何能繼續安安穩穩地住下去?
有關方面表示為難的原因,是因為該小區20年的土地使用權效期,和國家規定的70年不符,不論作怎樣的答覆和決定,都會左右為難,缺乏依據和參照性,既擔風險,又可能引起業主不滿。
問題在於該小區當初制訂20年有效期在前,國家法規70年規定在後,當初訂下20年之約時,有關方面也並未等待“明確國家政策出臺”,而是以“改革需要探索和嘗試”為由自行確定。改革的確需要探索和嘗試,那麼,面對該小區業主所享有的宅地土地使用權比別人少50年這一現實問題,有關方面何不也“探索和嘗試”一番?既然制訂時未等“明確國家政策出臺”,那麼,需要修訂時也無需等待。立法為公,執政為民,政府説到底是為公眾服務的,如今業主們所關心的、所想要知道的,都是事關切身利益的信息,並非過分要求,有關方面理應在慎重斟酌後,給予明確答覆。
必須指出的是,宅地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城市居民普遍關心的問題,自住房制度改革以來,大多數城市家庭購買了商品房,並因此付出大半生積蓄,有的還背負起沉重的房貸。這套房所佔用的土地究竟能使用多久、到期後能否免費續期,是每個房主不得不關心的大問題,20年期限的如此,70年期限的同樣如此。正因這樣,不久前有報道《土地管理法》修改,其中涉及續費問題的條款因措辭略有變化,便引發廣泛關注和激烈爭論。
阿里山小區當初因缺乏相關規定,自行制訂了大大短于國家標準的宅地土地使用權期限。這原本是件令人遺憾的事,但正因提前到期,提前直面這個棘手、但又必須圓滿解決的大難題,有關方面本可借此契機,為今後全面解決這一問題摸索方法、積累經驗、徵求意見,既解答該小區業主的疑問和憂慮,又為全面、系統地從制度上解決這一難題作出寶貴嘗試。可惜的是,有關方面至今仍選擇了沉默。
可貴的是,有關方面私下承認,當初的規定的確欠考慮,是錯了。既然錯了那就有改的必要,改革説到底是為國為民、公私兩便的事,絕不能成果由公家收穫,風險卻讓業主們承擔。這並不符合和諧社會的理念,也不符合法治精神。沉默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有關政府部門應儘快拿出答案,直面業主。否則,期限總是要到的,屆時將如何面對輿論和公眾?總不可能一直沉默下去吧。
□陶短房(學者)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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