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深圳光明公安分局通報該局成功打掉了一綁架勒索犯罪團夥,將3名團夥成員全部抓捕歸案。自今年3月以來,該綁架犯罪團夥結夥在公明、松崗一帶以結識的足浴城打工妹為作案目標,對她們實施綁架勒索。其間,該犯罪團夥累計作案8起,涉及受害人達12名。
妻子出外吃飯未歸
4月19日9時許,光明公安分局公明派出所接報案人馮先生稱:其妻子周某及其妹妹馮某遭人綁架,對方索要贖金1萬元。案發後,公明派出所迅速成立了專案組,對“4 19”綁架案開展偵查。
根據調查,專案組發現受害人周某和馮某是公明某足浴城的“洗腳妹”, 4月18日晚,周某和馮某就是被客人約出去吃飯後一直未歸。根據種種偵查結果表明,該案是一個團夥所為。
假裝拿錢逃出
正當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時,案件突然有了新的進展。4月20日零時許,馮某抓住綁匪想勒索錢的心理,便對綁匪説光在電話裏是拿不到錢的,要他們先把她放了,她出去找朋友借錢,待籌到款後再來贖嫂子。
綁匪同意後將馮某放行,馮某隨後報警。專案組迅速向馮某了解情況,獲悉該綁架團夥共有3人,而當晚綁匪已把另一人質周某從公明新圍一旅館轉移到別處。專案組迅速對偵查的結果進行分析,大家一致認為綁匪極有可能已向東莞方向轉移,並重新採取新的偵查措施。
追擊3天解救人質
經過專案組民警3天的跟蹤偵查,于4月21日下午15時,專案組在東莞市寮步鎮一旅館發現綁匪的蹤跡。在摸清綁匪的人數及房號等情況下,專案組迅速實施抓捕,在旅館的306房內當場抓獲3名綁架嫌疑人,並成功將人質解救。
經審訊,3名犯罪嫌疑人汪某、李某、王某,3人交代了2009年4月17日將周某、馮某綁架並對其家人進行勒索的犯罪事實。3名犯罪嫌疑人還交代自今年3月以來結夥在公明、松崗一帶以結識足浴城打工妹為作案目標,實施綁架勒索,累計作案8起。(記者劉啟達 通訊員王峰、陳忠群)
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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