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日前出爐,本次修法是針對大陸配偶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涉及今後數十萬大陸配偶的工作權、身分權和財産權等多項權益。台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23日前往立法機構,就修正草案進行口頭報告。
賴幸媛説本次修法非常重要。
台灣陸委會主委 賴幸媛:大陸配偶事實上就是台灣媳婦,台灣女兒,是真結婚,入境通過面試,通過移民署的面試就應該有工作權。
據報道,目前在台灣的大陸配偶人數約26萬人,為進一步保障大陸配偶在台灣的生活工作權益,賴幸媛在立法機構強調,本次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修正重點有四項:
一、全面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陸配只要合法入境通過面談後,進入依親居留階段即可工作,毋需申請許可,也毋需等待二年,即可在臺工作。
二、身份權採階段性調整,取消團聚須二年規定,調整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時間,從現行八年縮短為六年。
三、重視大陸配偶本于婚姻關係的生活及財産權益,取消大陸配偶繼承不得逾200萬元限制,並放寬長期居留大陸配偶可繼承不動産。
四、增訂強制大陸配偶出境前召開審查會規定,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保障當事人權益。
責編:劉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