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龔如心千億遺産爭奪案添變數 華懋報警查假遺囑

 

CCTV.com  2009年04月23日 11:2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中新網4月23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已故香港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囑認證案再添變數。有消息稱,以龔家為首的華懋陣營懷疑有人擁有偽造遺囑,已向警方報案,要求警方介入調查。

  警方發言人則拒絕證實事件,僅稱對個別案件不作評論。法律界人士稱,一旦警方循刑事程序展開調查,以及掌握充分證據,會採取相應行動。

  龔如心千億遺産案23日續在高等法院預審,以龔仁心為首的華懋陣營將全面出擊,早前要求修改狀書,指有人擁有偽造遺囑,並呈上風水專家司徒法正的報告,指有關遺囑只是風水遺囑,按照習俗應在法事儀式後將之燒燬。

  有消息稱,華懋陣營有人向警方報案,要求調查是否有人行使“假遺囑”。

  消息又稱,早在上週二華懋陣營向法庭提出修改狀書,要求加入龔如心2006年遺囑是偽造文件的理據獲准前,陣營中已有人接觸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要求警方介入調查是否有人行使假遺囑。

  就有人向警方商業罪案調查報案,要求介入調查假遺囑事件,警方發言人22日拒絕證實,只表示對個別案件不作評論。

  律師鄧達明解釋,假遺囑屬偽造文件刑事罪行,當遺産案進行民事訴訟期間,若有人另行報警指遺囑偽造,案件將分開民事訴訟及刑事調查兩個範疇進展,當中報案人須向警方提供更多及更充分證據,若警方認為有足夠理據,便可展開調查,倘掌握罪證,定會將涉案者拘捕控以行使偽造文書罪名。

  鄧達明又説,若刑事法庭有裁決,民事庭可按照刑事法庭的裁決,作出同樣判決,相反民事庭判決遺囑是偽造,但未必等同有刑事罪行,仍需要提上刑事法庭作出判決。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使用虛假文書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入獄14年。

  數據顯示,2001年龔如心與家翁王廷歆爭産案開審期間,警方一直派員到庭聽審,至2002年,高院裁定龔所持遺囑偽造,龔因“偽造文件”被拘控准予保釋,至2005年9月,她上訴得直,繼承王德輝遺産,律政司撤銷向她提出偽造文件的指控。

責編:汪蛟龍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