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佳琳)民辦高校學生在校外租房,將被告知家長;且民辦學校不得超出本校住宿規模盲目擴大招生,否則將被處以核減招生計劃或停招的處罰。市教委昨日發佈通知,要求民辦高校清查學生在校外租房情況。
市教委要求學校派專人對已在校外租房的學生進行登記和管理,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租房的清理整頓工作。對於由民辦學校超規模招生造成學生校外租房,市教委要求堅決制止。無論是非學歷教育還是學歷教育,都不能超出住宿規模招收全日制學生。
從2009年起,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不得在本校住宿條件規模之外招收全日制非學歷學生。一經發現,民辦學校的辦學狀況評估本年度為不合格。按照規定,最高可被處以取消招生資格的處罰。
對於承擔學歷教育的民辦普通高校,自2009年起,將不得允許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學歷教育學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對在這類學校就讀的非學歷學生,學校也要嚴格控制其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果發現有校外租房居住的情況,市教委將相應核減學校的學歷教育招生計劃。
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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