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上海牌照的黑色現代轎車,前擋風玻璃碎了,停在滬杭高速往上海方向124公里處附近,高速交警趕到現場後,卻在近1公里外的地方找到了另一輛大貨車以及小車駕駛員的屍體。不過,大貨車駕駛員卻堅稱,人不是他撞的。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交警調查顯示:事故還有第三輛車,把小車的駕駛員拖著走了近1公里路!
昨天淩晨1點12分左右,嘉興高速交警接到報警稱,滬杭高速往上海方向高橋附近有事故發生。高速交警趕到現場一看,在第2、3車道中間,停著輛上海牌照的小轎車,車上一個人也沒有。交警四處找人,找了半天,最後在離事故現場800米遠左右的地方,發現了一輛出故障的江西牌照大貨車。大貨車的前方30米左右,躺著一名已經沒有呼吸的中年男子。
貨車上有2個人,一個是駕駛員,一個是車主。他們告訴交警:“我們被後面一輛小轎車追尾了,因為剎車氣管被撞壞了,所以滑行到這裡才停下來,但這個人不是我們撞的!”
綜合各種因素發現,這起事故還有第三車!隨後,交警也初步掌握了第三車的相關信息。
正當交警尋找第三輛車時,他們自己出現了。上午10點多,建德人邵某在建德向當地高速交警投案自首。邵某説,當時他拉了一車草莓運往蘇州,“在經過事故地點時,感覺撞了什麼東西,因為一下停不下來,所以慢慢往旁邊靠,最後停下來一看,車下挂了一個人!我倒了倒車,那個人就掉下來了。”但讓大家震驚的是,邵某居然離開了現場。
目前,事故的相關原因,還需要進一步調查。(本報通訊員 顧維 本報記者 劉焜)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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