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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鹽務局組織公款出國旅遊 4名領導被處分

 

CCTV.com  2009年04月21日 11:2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海南日報   

  省鹽務局組織公款出國遊受查處

  4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等處分

  近日,(海南)省紀委、省監察廳嚴肅查處了省鹽務局(鹽業總公司)組織部分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公款出國旅遊案件。

  經查,省鹽務局(鹽業總公司)分別於2008年4月9日、6月11日和11月21日,分三批組織本系統部分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出國旅遊,每批都由旅行社安排與他人合併組團,共花費公款62.98萬元。全程均未安排公務考察活動。

  該局以組織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出國考察為名,用公款通過因私渠道組織出國旅遊,嚴重違反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禁用公費變相出國(境)旅遊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的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

  省紀委、省監察廳近日作出決定,給予省鹽務局局長邢福煌、副巡視員楊登昌、人事處處長陳作華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副局長石奇哲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62.98萬元違紀款項予以追繳並上交國庫,出國旅遊費用全部由個人支付。

  通報指出,省鹽務局發生的這起案件,是一起嚴重違反外事紀律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的典型案件,敗壞了黨風政風,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各地區、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通報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的行為。各市縣、省直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有效規範和嚴格約束黨政幹部因公出國(境)行為,堅決制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復考察。派出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杜絕弄虛作假和違規操作。外事部門和組織部門要嚴把審批關,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批准。財政部門要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經費,實行經費先行審核,嚴防使用預算外資金,旅遊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堅決制止旅行社為公款出國(境)團組代辦因私護照、購買邀請函等違規行為。

  通報要求,黨政幹部挪用其他公共資金,由企事業單位出資或補助,以及向下屬機構或地方攤派出國(境)費用的行為,不僅要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追究相關領導幹部的責任。違規違紀出國(境)旅遊的費用,一律由個人支付。對於頂風違紀的要從嚴處理、公開曝光。(記者邱大軍 通訊員韓敏 陳浩)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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