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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開徵車輛通行附加費

 

CCTV.com  2009年04月17日 11:4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海南開徵車輛通行附加費後,真是窮了地方,富了收費站個人,只要有關係,無論什麼貨車,都可按半價收費,或者更便宜。”剛剛從海南拉回一車無籽西瓜的貨車司機吳軍4月16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言語中調侃味兒十足。

  吳軍説,海口的秀英碼頭是海南出島車輛集結的重要港口之一,在秀英港附近,有來自全國各地的物流公司,他們負責給來往的司機聯絡貨源。自從海南開徵“車輛通行附加費”以後,這些物流公司裏還做另一項特殊的“業務”,幫助過往車輛獲得車輛通行附加費的“半價優惠”,從中賺取好處費。

  據記者了解,海南原來是全國惟一徵收燃油附加費的省份,國家實行費改稅後,海南的車輛通行附加費徵收模式與其他省份設卡徵收通行費的方式不同,為確保車輛通行附加費的徵管與燃油附加費的徵管有效銜接,海南省于2008年12月20日開徵車輛通行附加費,停徵燃油附加費。

  “我省過去的車輛通行費是在燃油附加費中徵收的,由於此次改革取消的六費中包含我省燃油附加費中的公路養路費和公路運輸管理費,我省不能徵收燃油附加費,但可按照三方面依據徵收車輛通行附加費。”海南省交通規費徵稽局相關負責人説,徵收車輛通行附加費的法律依據有三:一是公路法;二是省政府新出臺的《海南省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徵收管理暫行規定》;三是財政部等五部委公佈的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政策“細則”和《國務院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

  按照海南省的規定,進出海南的柴油機動車以每天每噸10元的標準繳費。車輛載重後的總質量在出島時通過電子磅秤計量並按50%核定徵費;而車輛在島內行駛的天數以車輛進島時的渡海船票為準計算。對於運輸鮮活農産品的車輛,海南省給予了進島兩天內免徵“附加費”的優惠。

  “外省司機沒人知道海南有這樣的規定,所以當地政府給的實際優惠,我們根本享受不到,我們拉的基本都是綠色農産品,而且車有時在島內連一天都停不了,基本上是拉了貨就走,照樣得繳車輛通行附加費。”吳軍的換班司機楊師傅補充説,僅以秀英碼頭上的收費站為例,他們拉的大卡車,連車帶貨超過30噸,但過收費窗口時,只要遞一張100元鈔票並對收費人員説不要票,收費員會遞回一張核準噸位只有5噸、收費50元的票據,另50元“自動消失”已經成了司機與收費員之間的“潛規則”。

  車輛通行附加費是海南省政府設立的正規繳費項目,政府的收費行為出現“討價還價”現象,或托熟人、不要票就能優惠的情況,都會重創國家法律的尊嚴和當地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記者 陳煜儒)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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