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河南安陽縣原縣委書記受賄被判無期徒刑

 

CCTV.com  2009年04月14日 15:2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鄭州4月14日電(程紅根、景永利)河南省安陽縣原縣委書記王社民以“合作投資”等藉口,收受賄賂700多萬元。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

  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王社民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非法所得709.4472萬元予以追繳。

  法院經審理查明,王社民自1998年12月至2008年3月先後擔任安陽市鐵西區區長、安陽縣縣長、安陽縣縣委書記兼安陽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他利用職務之便,以合作投資、購房、報銷、看病、調動安排工作等事由,索要、收受個體企業老闆、國家公職人員賄賂共計24起,受賄金額700多萬元,以此給相關企業或個人在改制、環保驗收、融資、安排工作等方面謀取利益。

  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社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犯罪罪名成立。王社民在接受調查期間能夠配合調查,主動講清犯罪事實,認錯態度較好,可以酌定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後,王社民以一審判決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

責編:劉立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