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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報:政務不透明,安置房難免被賤賣

 

CCTV.com  2009年04月13日 14:1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山西晚報   

  4月8日,媒體曝光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將143套拆遷安置房低價賣給49名內部工作人員及94名“工作聯絡部門有關人員”。11日,此事有了新進展,購買名單被證屬實,且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國資處處長金佩靜承認,那些賣給官員和指揮部自己人的安置房至今都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賣給他們的“暫定價”比照了拆遷戶超面積購房的價格。(4月12日《京華時報》)

  如果不是肇始於網友將一份內部文件曝光,繼而有“好事”媒體跟進查證,普通民眾怕絕無可能知曉,在以舊城改造堂皇名義下進行的拆遷,居然匿藏如此見不得天日的勾當。人們何其有幸,暗箱裏的交易終被撕破黑幕;人們又何其不幸,真相的揭開竟事緣如此偶然。

  143套被賤賣的安置房,為拆遷種種之怪現狀再添新注腳,身陷“安置門”的眾官員,則勾畫出一幅鮮活的權力自肥圖。以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為中心,權力半徑覆蔭之處,有市政府副市長、政協副主席、人大法制工委副主任、工商局長、公安局副局長、農行副行長……出現在購房者名單中的,無一不是權勢顯赫者,而鮮見有平民布衣。僅憑一個“工作聯絡部門有關人員”的牽強理由,權力就可以封閉運行,利益就可以私下瓜分,公眾便有理由揣度,溫州不過是碰巧撞進了輿論的靶心?還有多少類似事件游離於人們的視線之外?

  以比照拆遷戶超面積購房的價格(遠低於市場價)買下安置房,涉事官員等購房者無疑將獲益巨大。他們沒有拆遷戶的名分,卻坐享了本屬拆遷戶的鉅額收益。而本應定向、定價出售給特定對象的拆遷安置房,何以最終轉落他們之手?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身處風暴中心的“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政務信息不公開不透明。

  按行政架構劃分,這個舊城改建指揮部不過是一個臨時性質的議事協調機構,並不在政府的職能序列。但事實上,此種臨時機構,往往都因地方需要而特設,就如同“某某領導小組”一樣有著相當的權力,可以指揮調度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雖然對它們存在合理性的詬病與質疑聲從未間斷,但以承認現狀論,它既為政府所設,就應像其它職能部門一樣進行政務公開,有恪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義務。更何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的規定,“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還是應當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然而在此事件被揭之前,卻不見有相關政務信息公開,已頒行近一年的《條例》,在這裡被事實上架空了。

  因為沒有政務信息公開,人們便無從得知,那些拆遷戶們的權益是否全部得到保障,以致會空出如此之多的“多餘安置房”。人們也不能事前了解,竟有這麼多的房源可供欲購房者選擇,本來,他們是可以按照價高者得、先到者得的市場正義,而有機會購得這些拆遷安置房的。也因為沒有政務公開,人們便由不得要懷疑,被曝光的這批“多餘安置房”為何大多都是一二百平米的大面積,甚至還有超過300平米的超大戶型?這些安置房是不是早就去向已定?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管及違反條例的罰則都有規定,但在如溫州賤賣安置房這樣的事件裏,我們卻找不到監督它的實在主體,不是沒有,而是虛化了或者説是同化了。既有法規一再被規避、被屏蔽的現實,讓人對有論者所説,“若有官員財産申報法就可遏制此類暗箱交易”,很難生出堅實的信心來。

  林度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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