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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買安置房的官員有沒有被追查問責的顧慮

 

CCTV.com  2009年04月13日 08:2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西安晚報   

  溫州官員低價購買拆遷安置房事件又有新的進展。網帖曝光的143個購買者名單中,舊城改建指揮部佔了49個,此外94名所謂“外部人員”則大多來自溫州當地政府部門,其職位大多在副處級以上。據溫州舊城改建指揮部金佩靜介紹,對外銷售的房源全部得到了溫州市政府批准。

  拆遷安置房,顧名思義應該是用來安置拆遷戶的。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改建指揮部內部人員和外部高官不僅違規享受了拆遷戶待遇,而且是明顯經過事先篩選到戶型面積最大、樓層朝向最好的房子,其發言人金佩靜卻堅稱“不存在以權謀私”,辯稱“誰有錢都可以買”,污衊發帖者“吃飽了沒事幹”,實在是對公眾智商的嚴重污衊。

  如此一樁典型的集體權力自肥腐敗事件,假如沒有網絡曝光,假如沒有那份鐵證如山的“舊城改建指揮部上報溫州市政府的內部材料”,即便溫州市民對此抱怨不迭,乃至個別膽大媒體“挖糞”報道,涉案官員顯然也是無足畏懼的——唯有“內部材料”,才能把腐敗信息羅列得如此全面。正是基於對集體腐敗不會露餡的充分自信,基於對政府輿論公關與敷衍狡辯能力的高度信任,當初各路權力分贓購房時,才會如此無所顧忌並且毫無後顧之憂。

  令人疑惑的是:當接收到多餘安置房按暫定價銷售給外部人員名單的有關部門,看到那上面一長溜的高官姓名時,會否覺得有些不妥?如果確有覺得不妥的話,1月份已經接到上報,為何至今未有任何追責之舉?網絡曝光之後,無論是媒體記者還是普通公眾,大家都能看出其中的嚴重腐敗問題,難道身在權力漩渦中心的上級部門,對於腐敗的敏感意識與辨識標準,與社會公眾真有如此大的差距嗎?

  我們知道,現行反腐機制基本仍是一個自上而下的內部體系,自下而上的民間反腐充其量只是一種不被待見的“意外事件”。正如周久耕的下臺,並不是因為他比別人腐敗的厲害,而僅僅是因為他比別人更倒楣一點而已;意外曝光的溫州官員購買拆遷安置房事件同樣如此。“意外反腐事件”越多,反證了現行自上而下反腐機制的罅漏越大。

  你看,涉案官員本人在購買安置房時,沒有被反腐機制追查問責的顧忌,反而可以大大方方地把自己購買安置房的信息列表上報;而接受上報的有關部門呢?同樣身處權力自肥與互肥的利益體系當中,喪失了上對下的應有腐敗辨識敏感。下既無所顧忌,上亦無所追查,腐敗於是成為集體無意識,自上而下的反腐機制於是淪為空轉。

  沒有外部力量牽制而僅僅只是內部運行的自上而下反腐機制,最容易被“染缸效應”控制。反腐敗必須及時引入外部力量的監督,並且讓這種監督不再只是諸如“內部材料洩露”導致的“意外事件”,而應是規則之內可預期的經常之舉,比如儘快推行輿論呼籲多時的官員財産公開制度。試想,如果溫州官員明確知道自己需要公開財産,那麼他們在購買安置房時會不會有更多的顧慮?而政府部門在批准上報材料時,會不會也更有腐敗辨識的敏感?(舒聖祥 作者係評論員)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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