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寧4月12日電(記者張周來)廣西南寧市下轄的橫縣因為境內一起火災事故發生近7個小時後才向上級報告,近日被南寧市政府在全市範圍內予以通報,以確保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進一步加強和做好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3月19日3時30分左右,橫縣雲表鎮站圩街“英南雜貨店”發生火災,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另有2人送醫院觀察。3月19日上午8時20分,橫縣政府辦公室收到縣安監局傳真稱火災造成4人死亡、2人重傷。當日上午8時33分、9時33分,橫縣政府辦又兩次收到縣公安局上報火災事故信息。
由於上報信息在火災具體地點、受傷人員情況中存在一些不一致的地方,橫縣政府辦經過核實後,于當天上午10時20分才將事件信息書面上報南寧市政府值班室。當天上午10時45分,橫縣政府才收到雲表鎮黨委、政府關於火災事故的上報信息。
南寧市政府的通報稱,火災事故發生近7個小時後,橫縣政府辦才將事故信息報送市政府,嚴重違反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南寧市關於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有關要求。通報認為,這一事件表明橫縣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夠紮實嚴謹,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存在管理漏洞、信息報送方式不靈活等問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有關單位發現突發公共事件後,應當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應急工作機構報告;政府或應急工作機構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到現場進行復核確認,及時採取必要應急措施;情況嚴重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應急工作機構報告。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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