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上門時,陳志文正在家中幫忙修房 新快報圖片
昨天,廣州市公安局公開懸賞通緝50名重大刑事案件在逃人員,當天中午,第34號被通緝在逃人員陳志文由群眾舉報在花都區花東鎮家中被抓獲。
出生於1990年的陳志文,是此次被通緝的兩名年紀最小的在逃人員之一。
2006年,花都區發生系列搶劫案,嫌疑人持械入屋搶劫網吧和遊戲機室。當年12月底,警方先後抓獲六名嫌疑人。但陳志文等追逃組先後多次在花東鎮河聯村陳莊陳志文住所等地進行秘密布控,但一直未果。
昨日,陳志文供認了參與2006年11月30日晚上在花山鎮新和村八隊的網吧搶劫案,並分得贓款200元。他還交代,案發後立即畏罪潛逃,先後用其大哥及黃某某的身份證,在南海、花都區新華、芙蓉等地入廠打工。
警方表示,舉報者將獲得3000元的獎勵。
本報今天消息,被通緝疑犯陳志文的落網頗具戲劇性。據《新快報》報道,昨天,該報記者到陳志文的戶籍所在地花都區尋訪,赫然發現,陳志文就在家中,正聽著迪斯科音樂修房子!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花東鎮河聯村二隊,很快就找到了陳志文的家。記者説明來意後,陳家一名青年打開了鐵門。屋內放著迪斯科音樂,聲音震得整棟房子都在抖。記者進房後,青年便關了音響。此時記者發現,這名青年竟與通緝疑犯陳志文的照片十分相似,於是幾次詢問其身份,但對方都沒有回答,拿著錘子躲到院子裏幹活去了。
不久,青年的父母下樓來,聽了記者來意後,他們一起大聲喊冤:“我們兒子一直在家,從來沒有犯過事!”父親陳桂財更直接指著那個青年坦言———“他就是我小兒子陳志文!”
記者一下子愣住了。
這時,陳父激動地繼續説:“我兒子一直在家幫忙建房子,警察也沒來找過他,怎麼突然就成了通緝犯了呢?”
難道搞錯了?記者查看了陳的身份證,發現其身份證的資料與警方公佈的資料無任何出入。
陳父稱,陳志文初中畢業後一直在家。“我兒子從小就聽話,不抽煙,不喝酒,他們(陳志文的同夥)出事那天,我兩個兒子都在家裏。”
在父母辯解的同時,陳志文卻顯得很沉默,一個人躲到一邊,不願和記者交談。記者問起他搶劫的事,他也只一直重復著“沒做過”這句話。但記者發現,在和記者面對面交談的時候,他明顯有些緊張。接過記者帶去的那張刊登有通緝令的報紙,看到自己的照片,他依然一言不發,臉色卻有些發紫,一個人拿著工具又走開了。
下午3時許,記者將陳志文就在家中的消息反映給花都警方,對方也覺得不可思議,連説:“不會吧?竟然有這樣的事?”
3時20分,四名警察到場,核實身份後,帶走了陳志文。在整個過程中,陳志文十分安靜,沒有反抗。
昨晚8時,警方告訴記者,陳志文已供認自己夥同侯某、范某、黃某于去年11月30日持械竄入當地一間網吧搶劫四台電腦的事實。據透露,陳志文是負責望風的。但對於警方此次上網通緝的發生於2006年12月25日的另外一宗搶劫案,陳志文尚未供認。
另據陳志文的母親稱,去年陳志文還準備去參軍,但是卻在體檢時被刷了下來,“就因為右腿上有一塊傷疤。”記者問陳志文在驗兵政審時有沒有被警方調查,陳志文母親大笑了一聲説:“怎麼可能,我兒子如果犯了事,早就被抓走了。”
對於陳志文母親的説法,花都警方告訴記者,陳志文報名參軍的事他們還未查實,“但他當兵肯定過不了政審這一關,他的資料我們派出所都有備案”。
警方還透露,陳志文在逃期間,曾在花東鎮及南海等地打工,用的是假身份證。而警方也曾多次去他家查過,但每次他都不在家,這次或許是因為建房子才回來幫忙的。(記者王普、通訊員徐斌報道)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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