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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政府購買服務"是公立醫院改革的一大突破

 

CCTV.com  2009年04月06日 20:1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專題:聚焦新醫改

  圖表:新華社受權發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新華社發

  專家表示:“政府購買服務”是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一大突破

  新華網北京4月6日電(記者韓潔)公立醫院改革一直被視為醫改的最大難題。6日發佈的修訂後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新模式,專家表示,這是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一次全新突破。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6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公立醫院改革的困難之一在於政府如何制定對公立醫療機構的補償政策。社會希望公立醫療機構合理地為患者提供診療和用藥服務,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收入最大化。公立醫療機構則希望政府全額補償其人力成本,也就是全額支付其職工工資,以此作為其放棄追求收入最大化的條件。

  針對這一難題,《意見》明確提出,政府要增加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而且政府投入兼顧醫療服務的供方和需方。對此,顧昕指出,新醫改方案在解決政府如何“補供方”方面提出一個全新思路,即政府購買服務,根據服務契約向服務承擔者支付合同款,是新醫改方案之新的一大亮點。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對於公立醫療機構的補償政策一直採取傳統的“養供方”模式,以事業費撥款模式下撥經費。

  顧昕認為,這種“養供方”模式的要害在於維護了公立服務機構的壟斷性,公立醫療機構可謂旱澇保收,醫護人員的積極性難以調動起來。此外,除了政府下撥部分工資收入,公立醫療機構還能從醫療服務和藥品出售中獲取收入,即“業務收入”。近年來,公立醫療機構的業務收入佔其總收入的比重已經超過了90%,而一些通過故意開高價藥等“非正常方式”獲取的創收也成為百姓“看病貴”的原因之一。

  針對公立醫療機構政府補償政策的原有弊端,《意見》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取代原有的“養供方”模式。顧昕認為,走向“服務型政府”已經成為中國公共管理改革的新理念,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政府購買服務為公立醫療機構的改革指出了一條陽關大道。

  他指出,所謂“購買服務”,即指政府基於某種考慮,為某些公共服務,如公共衛生服務、某些基本醫療服務,全額或部分埋單,但具體實施是通過競爭的方式,向所有符合資質的服務提供者購買服務。

  根據《意見》,政府購買服務的辦法之一即所謂的“補需方”。顧昕説,政府可以採取向民眾發放“免疫券”等形式,讓他們自由選擇醫療機構接受部分醫療服務。此外,“補需方”還特指政府加強對公立醫療保險的投入,即政府以普惠制的方式為城鄉居民提供醫療保險參保補貼,同時以“城鄉醫療救助”為弱勢群體全額或者部分支付參保費。

  “毫無疑問,針對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補需方’措施受到重視,是新醫改取得重大突破的標誌。”顧昕説。他認為,正是因為長期以來政府忽視了“補需方”,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才漏洞百齣,多數國民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從而導致了醫療衛生事業的一系列弊端。

  顧昕指出,在“補需方”之外,政府還要向醫療衛生服務提供者增加投入,即“補供方”。其實質是政府向服務提供者購買公共衛生服務和某些基本醫療服務,而服務提供者的身份是民營的還是公立的,營利性的還是非營利性的都無關緊要,關鍵看服務的質量和價格。

  顧昕説,《意見》所提出的政府補償新政策,並沒有全額支付公立醫療機構的職工工資,但這並不意味著公立醫療機構醫護人員的收入會降低。相反,現有公立醫療機構在醫藥服務的市場大多具有競爭力,因此無論在競爭來自醫保機構的服務付費,還是在競爭來自政府的服務契約上,公立醫療機構大多佔據優勢。可以説,政府購買服務,為公立醫療機構的發展壯大開闢了更加廣闊的空間。

  此外,他指出,《意見》明確了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原則。政府出資為公共衛生全額埋單、為基本醫療服務部分埋單,是“政府主導”的體現,而政府具體的補償方式則應該引入市場機制。不過,對於那些經濟落後、無法實現供方多元競爭局面的地區,政府仍應採取“養供方”模式,保障其職工的基本工資,從而保障這些地區的民眾享受到基本醫療服務。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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