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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成效顯著

 

CCTV.com  2009年04月03日 14:0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網  

  截止3月30日,湖南省郴州市全市共執結執行積案2035件,執結標的額4.5億元,其中有財産可供執行積案352件,已執結350件,佔有財産可供執行積案總數的99.4%;重點案件314件,執結305件,佔重點案件總數的97.1%。各級黨委領導掛牌督辦案件共有168件,現已執結123件,執行標的額1604.3萬元,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按預定目標取得了初步成效。

  4月2日上午,郴州市召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再動員大會。會議主要是總結、交流前階段清理執行積案工作情況,也是對清理執行積案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以來,他們在湖南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的指導和市委的領導下,全市法院系統採取有力措施,積極認真開展清理積案工作,從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3月31日,106天的時間全市兩級法院黨組和法院幹警負重加壓,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短時間內初步扭轉了全市法院執行積案工作的被動局面,初步實現了全市法院清理執行積案工作的良性循環。

  郴州市在全市集中清理執行積案電視電話會議以後,各地高度重視,各縣(市、區)均迅速成立了由各縣(市、區)政法委書記任組長、法院院長任副組長、其它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加強了組織保障。為確保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各項工作目標的實現,市委政法委要求各縣、市、區黨委政法委向市委政法委簽訂責任狀,鄉鎮黨委或有執行義務的單位向縣(市、區)黨委政法委簽訂責任狀,對涉及行政部門為被執行人的案件,被執行單位要向黨委政法委遞交責任狀,逾期仍未履行義務的,要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直至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由於明確了領導責任,一大批涉行政部門案件得以執行。據統計,該市行政部門為被執行人案件共有63件,標的額640.97萬元,在此次活動中,已執結58件,執行到位標的額達470.2萬元。

  認真排查,摸清全市積案底數。兩級法院本著對歷史負責,對現在負責,更是對將來負責的積極的態度,對全市執行積案進行全面摸底,共計清查出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執行積案2787件,其中含重點案件314件,對該類未執結的執行案件全部集中,逐案登記造冊,按照工作目標的要求視情況進行處理,對有履行能力的案件,指定責任人,依法執行,為本次清積活動及今後開展的統一清理積案活動提供了詳實的依據。在認真清理執行積案底數後,根據中央政法委、省政法委和上級法院的會議精神以及市委專題會議的部署和要求,並結合郴州市執行工作實際,郴州市中院執行局制定了一個較為科學的《集中清理執行實施方案》,對全市兩級法院貫徹全省、全市會議精神,全面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工作進行了安排。《實施方案》已下發各縣、市、區實施。通過認真組織清理和制定科學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專項活動的工作目標和重點,為清積專項活動的全面鋪開奠定了基礎

  郴州市委政法委與市中院一起對全市2787件執行積案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和分析,明確要求對每一個執行積案都要定承辦人員、定督辦領導、定執行措施、定執行期限、定目標責任,並在執行積案中層層篩選出了168件具有代表性的老大難重點案件,作為重點案件由全市兩級黨委領導掛牌督辦包案負責。目前,全市168件掛牌督辦案件,已執結123件,執結標的額達1604.3萬元。

  兩級人大、政府、政協在黨委的帶領下,大力支持人民法院清理執行積案工作,積極為人民法院協調各方面關係,以突破老大難重點案件為切入點,帶動了一大批案件的執行,形成了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各部門大力協助支持人民法院開展清理執行積案工作的良好局面。如資興市以“兩辦”(市委辦、政府辦)文件形式聯合向各鄉(鎮)黨委、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機關各單位、市屬企事業各單位下發《資興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建立協助執行聯動機制的意見》,使協助執行工作從部分部門、單位參與擴展到全市各相關鄉鎮、部門、單位共同參與;從市級機關、部門、單位延伸到鄉鎮、村組、居委會,形成覆蓋全市的協助執行網絡。市委常委、資興市委書記李評同志多次聽取資興法院關於執行工作情況彙報,並親自到現場督導協調,效果明顯。訖今為止,該市領導掛牌督辦案件執結率已達80%。

  為廣泛宣傳此次清積活動,市委政法委、市委宣傳部成立了由市中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鄧滿成等為領導小組的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宣傳報道指導小組,並以市委政法委和市委宣傳部、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名義聯合發文,制定了《關於全市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宣傳報道工作實施方案》,對切實做好專項活動期間的宣傳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市中院開闢了郴州市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簡報,及時反映專項活動取得的積極成效。全市法院積極利用省市報刊、電視臺、網絡等主流媒體以及其它宣傳平臺宣傳清積活動,增強了社會公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全市兩級法院出動宣傳車36台次,出宣傳欄24期,印發宣傳資料一萬多份,大造宣傳聲勢。新聞媒體的宣傳報道,法院的法制宣傳教育,形成了強大的輿論攻勢,擴大了社會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紛紛表示支持法院的活動,部分被執行人懾于法律的威嚴和輿論壓力,有的自覺履行了義務,有的主動到法院説明情況,要求分期分批履行,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通過將全市被執行人的單位名稱或姓名、地址、應當履行的債務等信息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上進行公佈,督促被執行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義務,並實行限制被執行人的高消費、出入境和對被執行人財産舉報有獎等措施,使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置於全社會的監督之下,對被執行人各方面的信息線索進行全方位跟蹤。如被執行人肖某與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借款糾紛一案,經調解結案後,被執行人肖某拒不履行義務,且情節惡劣,嘉禾縣法院在這次清積活動中對該案進行電視曝光,被執行人肖某懾于被曝光後將要面臨巨大的社會壓力,主動將應履行的4萬元欠款一次性交齊。

  宜章縣法院在“清積”活動中設立執行舉報電話,將執行局幹警的手機號碼向社會公佈,並承諾只要當事人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産線索,法院24小時受理舉報,出警執行,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如申請人吳某三年前經法院調解與丈夫張某離婚,約定未滿五歲的兒子由吳某撫養,張某每月支付撫養費200元。然而,張某領取調解書後便遠逃新疆,從此杳無音訊。法院雖然立案執行,但由於查找不到張某下落,執行只好中止。2009年1月17日下午5時,吳某終於發現了已娶妻生子回老家辦事的張某蹤影,立即撥打宜章法院執行局電話。宜章法院四名執行法官立即行動,並於當晚7時依法對張某採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當晚10時,張某通知家人將1.4萬元執行款全部交到了法院。

  清積活動開展三個月來,全市共召開集中執行兌現大會12場,兌現執行款額達8960萬元,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作者:姜志雄 羅仲貴)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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