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31日電(記者羅沙 韓潔)財政部31日表示,中國近日出臺了一系列推進太陽能光電在城鄉建築領域應用的政策措施,中央財政將根據2009年符合條件的光電建築實際安裝應用量相應安排補貼資金,以確保光電建築應用示範工作的順利實施。
為貫徹《可再生能源法》,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與發展新能源的戰略部署,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在城鄉建築領域的應用,財政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的實施意見》及《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表示,這些政策的出臺將加快光電在建築領域的應用,但當年符合條件的光電建築應用量將受到工程項目進度、建築一體化應用程度等因素影響,因此,目前國內光電建築應用量尚難準確測算。中央財政將根據2009年符合條件的光電建築實際安裝應用量相應安排補貼資金,以確保光電建築應用示範工作的順利實施。
根據規定,2009年補助標準原則上定為20元/瓦,補助後發電成本約為1元/度左右。具體標准將根據與建築結合程度、光電産品技術先進程度等因素分類確定。以後年度補助標准將根據産業發展狀況予以適當調整。
財政部同時表示,中央財政對示範工程予以資金補助,更重要的是發揮財政資金政策杠桿作用,形成政府引導、市場推進的機制和模式,啟動國內應用市場,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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