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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副市長:徵地拆遷不能無原則提高補償標準

 

CCTV.com  2009年03月31日 05:1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廣發新村安置小區昨日開工建設。

廣發新村效果圖。

大塘新社區效果圖。

電視塔附近要拆遷的樓房。

  為打造新電視塔南廣場,營造新電視塔周邊舒適的環境,市委市政府決定建設電視塔及配套設施用地、綠地工程。昨日上午,海珠區人民政府、廣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市道路擴建工程辦公室在海珠區新港中路江海小學附近工地舉行廣州新電視塔拆遷安置工程——廣發新村安置房開工儀式。355套安置房將於2011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目前,因電視塔及配套設施用地、綠地工程而需動遷的608戶中,已有400多戶簽約。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蘇澤群等出席了開工儀式。

  文/記者張順美 通訊員謝強、鄧莉

  圖/記者黃嵩

  提要

  ●海珠區既充分考慮了被拆遷戶的切身利益,又沒有喪失原則隨意遷就,應該成為全市徵地拆遷學習的榜樣。

  ●不要學那種漫天要價,不要學那種無原則地提高拆遷補償標準。拆遷補償的錢從何而來?實際上是納稅人的錢,因此必須要接受監督,不能因為少數幾個人漫天要價就違反原則地提高標準。

  ●城市建設最難在於徵地拆遷,但是不能因為難就不搞城市建設了。

  ——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蘇澤群

  昨日上午,廣州新電視塔拆遷安置工程——廣發新村安置房舉行開工儀式,355套安置房將於2011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目前,因電視塔及配套設施用地、綠地工程而需動遷的608戶中,已有400多戶簽約。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蘇澤群等出席了開工儀式。

  “海珠區的領導專門邀請希望我出席開工儀式,好讓大家更有信心。”蘇澤群昨日在廣州新電視塔拆遷安置工程——廣發新村安置房開工儀式上致辭時開門見山地説,“我了解過,這個小區不會爛尾。而且這裡位置好,出家門就是地鐵站,又靠近琶洲展館,拆遷戶搬家都不用搬出赤崗街。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説,這裡的環境只會比原來更好。”

  “徵地拆遷只要依法依規、依情依理來開展,就一定能得到廣大拆遷戶的理解和支持,也一定可以為市政府把好徵地拆遷的經濟關和法律關。”蘇澤群指出,各區的徵地拆遷要向海珠區學習,全世界拆遷房子的基本依據都是市場評估價,我們到香港學習了解到,香港也是按照市場評估價來補償的。海珠區政府在評估價的基礎上,設置了一定條件下的獎勵,在補償方式上增加了實物補償,既充分考慮了被拆遷戶的切身利益,又沒有喪失原則隨意遷就,應該成為全市徵地拆遷學習的榜樣。

  “不要學那種漫天要價,不要學那種無原則地提高拆遷補償標準。政府拆遷補償的錢從何而來?實際上是納稅人的錢,因此必須要接受監督,不能因為少數幾個人漫天要價就違反原則地提高標準。”蘇澤群強調説。

  “我覺得徵地拆遷所涉及的居民要向電視塔南廣場已簽約的居民學習,他們依法依規合情合理地向政府提出要求,接受了政府提供的補償標準,以實際行動支持了城市建設。”蘇澤群説,城市建設最難在於徵地拆遷,但是不能因為難就不搞城市建設了。電視塔是廣州新中軸線上的重點項目,既是亞運工程也是一項文化工程,可以提升廣州城市形象。同時,這個工程也是廣州應對金融風暴,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工程。

  蘇澤群最後要求,電視塔配套工程的施工單位在徵地拆遷完成之後,應加快工程進度,確保明年6月前完工,拆遷安置小區也要確保如期交付使用。

  安置新小區早簽約先選房

  記者昨日獲悉,南廣場工程建設需要拆遷14棟房屋,動遷608戶,拆遷總面積約5.3萬平方米。項目拆遷徵地工作從2006年啟動,分批分階段進行。截至昨日淩晨,已有422戶簽約,其中101戶選擇廣發新村。預計明年6月前南廣場工程完工。

  廣州市道路擴建工程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拆遷方這次為被拆遷人提供了三種補償安置方案:一是貨幣補償,按照被拆遷房屋市場評估價進行棄産補償,最新補償標準以今年3月14日為評估時點所作的價格為準;二是選擇大塘新社區現樓安置,原則上按照原住宅面積1:1.2換房;三是選擇廣發新村期樓作為安置房,原則上按原住宅面積1:1.1換房。

  他説,“這一工程從2006年6月開始啟動,經過充分調研,當時的貨幣補償價格可以買到海珠區所有二手房,以及部分一手房。當年11月就有321戶居民簽約,當時98%居民拿了貨幣買房,而最新這一批涉及287戶,拆遷補償以房屋安置為主,這一次重新進行市場評估,如果有相差會按照有關政策進行結算,因此不存在先簽約就吃虧的情況。”

  2006年動遷戶能否購買廣發新村?他答覆説,目前沒有計劃進行安排,如果有這樣的個案會向上級反映。

  據了解,在4月30日簽約的被拆遷戶可獲得約1500元/平方米的獎勵,6月30日前簽約的也有獎勵,但標準稍低於1500元/平方米。

  拆遷戶肖大姐在2003年購買了藝園小區的商品房,面積約68平方米,當時總價約20萬元,她粗略算了一筆賬,此次申請的廣發新村安置房有74平方米(按照面積1:1.1置換),折合約63萬元。由於她是前幾位簽約的,不僅可以領到大約10萬元的獎勵,而且享受優先選房權,“我選的三室一廳朝向不錯,獎勵的10萬元還可以用來裝修。”她笑著説。

  現場直擊:簽約選房全程拍照公證

  記者走訪動遷現場,看到在藝園小區一帶開設多處現場諮詢辦公室,張貼了拆遷的政策法規、補償安置辦法。在小區裏,工作人員也走進聚在一起討論的居民當中,耐心解釋。在動遷辦公室,已選定的房源都貼上了記號,一目了然。工作人員解釋,基本上按照匹配原則,尋找合適的房源置換,動遷範圍內最大面積達到90平方米,就採取置換兩套51平方米住房的辦法解決。記者看到,已有居民簽約拿了兩套。“不再採取搖珠選房的做法,先簽約者先選房。”工作人員説。

  家住藝苑路246號的曹先生現場選擇了廣發新村1701號房,共74.62平方米,三房一廳一衛。記者看到,曹先生簽約選房的全程均有專人拍照記錄。據悉,為了保證簽約選房公開透明,拆遷人聘請海珠區公證處進行全程公證。拆遷雙方正式簽訂協議後,按照“先簽約先選房”的原則,由公證員公證協議,併發給被拆遷人一個順序號碼,被拆遷人憑順序號碼在公證員的公證下選擇自己心儀的房屋,房號選定後,由被拆遷人在房號後簽上姓名、地址、簽約時間,公證人員拍照留存,並及時辦理確定房號的公證手續。全部房源號碼張貼在墻壁上,所有安置房全部由海珠區公證處人員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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