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外來人口第一大省,廣東正通過修改地方法規的方式,將實施多年的暫住證制度改為居住證制度。新制度凸顯了對外來人口落實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權益保障功能。
30日提交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廣東省流動人員服務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刪除了有關暫住證的內容,同時規定全省“流動人員管理實行居住登記與居住證制度”,“廣東省流動人員居住證是流動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通用的居住證明”。法規草案還就有關居住證申報登記、居住證申辦與發放、延期與變更、居住證管理與收費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廣東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修訂將推動廣東流動人員服務管理由“管人”向“管事”、由暫住證單一功能到一證多能、由規定流動人員義務到保障其權力等方面轉變。
記者在修訂草案中看到,修訂草案明確列出持證人享有參加社保、享受公益性就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服務、享受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享受國家規定的免費計劃生育基本項目技術服務、傳染病防治和兒童計劃免疫保健服務、可以參加居住地社區組織和有關社會事務管理等眾多權利。
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鄭東説:“用居住證取代暫住證,是落實以人為本的服務管理理念。有必要用法規保障流動人員享有的服務和權益。”
估測顯示,廣東實有暫住人口超過3000萬人,約佔全國的1/3。(記者 王攀)
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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