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昨日在長沙透露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這是發改委首次出面解釋該機制的操作細則。他表示,前日進行的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是根據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進行的。“該機制以20天為週期對國際油價進行評估,如國際油價連續20天日均漲幅或跌幅超過4%,就應考慮對國內成品油價格進行調整”。 (3月27日《新京報》)
不知是有意回避還是無意疏忽,彭森副主任其實間接避開了公眾質疑的焦點。因為人們關心的並不是此次調整是否遵循了所謂的成品油定價新機制,而是在此前相當長一段時間,國際油價普遍下跌的時候,國內成品油定價緣何沒有遵守這一機制。然而,我想説的並非國內成品油價跟漲不跟跌這一“老土”問題本身,而是所謂的新機制因其缺陷恐難服眾。
首先,成品油定價新機制是否經過了聽證或接受公眾質詢的程序。顯而易見的是,如果不是彭森副主任的主動“透露”,包括我在內的絕大多數人都還不知道我們的國家竟然存在著這麼一個定價機制,並且這一機制還在暗地裏操縱著國內成品油價的調整。按相關法律規定,既然沒有經過聽證程序,所謂的新機制其實沒有效力,而發改委明知這一情況仍然“我行我素”,其實是與內心深處對所謂新機制的“忐忑不安”有關。
説到制定成品油定價新機制的依據,這裡邊其實又包括兩個問題,第一,所謂的新機制有沒有法律法規的鋪墊,如果沒有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或授權,發改委又憑什麼去制定這一新機制;第二,由於新的油價調整機制牽涉的利益面太多太廣,如果不讓利益各方,特別是消費者平等參與博弈的話,那就很難確保新的油價機制做到公平、公正。因此,相關部門在制定新的成品油價格調整機制時,就理應廣而告之,廣泛討論,並公開徵求各方尤其是廣大普通消費者的意見,並對新的機制方案進行公開聽證,以確保這一“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重大民生政策不被少數人所操縱,不僅僅只是讓少數人從中獲利,從而贏得公眾的支持。
其次,成品油定價新機制其實沒有強制力。“國際油價連續20天日均漲幅或跌幅超過4%,就應考慮對國內成品油價格進行調整”,這裡的“應”是什麼意思?明眼人都知道,這其實是給予了定價新機制極大的可操作空間,比如説,在國內成品油價面臨降價壓力的時候,有關部門既可以調整油價(降價),也可以不調整油價,總之降價還是不降價,全在於有關部門和壟斷企業如何想,而不在於新機制如何規定,而在國內成品油價遭遇漲價空間的時候,則可以順水推舟,順理成章地漲價。由此看來,所謂的定價新機制其實是壟斷者維護自身利益的工具。
如果成品油定價新機制想要做到讓人心服口服,就應當拿出接受公開質詢的態度,讓廣大消費者參與到遊戲規則的制定中來,而不是閉門造車。並且,在進行文字表述的時候也應該懇切一些,切不可模棱兩可,糊弄公眾。(武漢 徐光木)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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