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三月,北國冰雪尚未消融,而被視為“破冰”、“試水”的新疆阿勒泰地區官員財産申報制度,隨著今年兩會召開時的熱議,再度成為社會熱點話題。
打開阿勒泰地區廉政網,點擊縣處級領導幹部財産申報公示欄可以清晰地看到,全地區首次財産申報工作已於今年1月19日全部結束。參加首次財産申報的包括阿勒泰地區管轄的六縣一市、喀納斯景區以及地區直屬單位全體縣處級幹部(含非領導職務);退休三年以內的縣處級幹部;地區直屬單位部分重要崗位的科級幹部等三類人員,已有1056人進行財産申報,佔應申報對象1064人的99.25%;有8人或因病休假,或因已被免職進入司法程序等而未申報的原因,也一一公佈。
此外,在首次財産申報中的秘密申報部分,申報對象對其擔任公職以來形成的全部家庭財産進行了申報,如規定要求申報的購買汽車、住房等動産、不動産,購買股票、證券等理財産品,由遺産繼承、贈與等形式獲得的財産,債權債務以及個人的銀行存款等進行了申報。同時,截至2008年12月31日,當地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收到申報對象繳納的各類違紀款物76萬餘元。
毋庸置疑,阿勒泰地區率先在全國推行官員財産申報制度,是預防和遏制腐敗的一個重要舉措。標誌著我國官員財産公開制度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對推動我國的官員財産公開立法具有積極意義。
阿勒泰地區的“破冰”、“試水”之舉,從一開始就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而推行這一措施的時間表可以追溯到去年5月——當時,由阿勒泰地區紀委、監察局和預防腐敗辦公室出臺的一份《縣(處)級領導幹部財産申報的規定(試行)》,針對預防和遏制腐敗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明確了申報的人員和財産範圍、申報種類及公佈形式。在進行廣泛宣傳教育的同時,還開通了廉政網,設置了“縣(處)級領導幹部財産申報倒計時”欄目,頒布了相應的《説明細則》,並在2008年12月將新提拔的55名正科和副縣級幹部的財産申報資料,先期進行公示。
從這些詳盡的操作步驟來看,當地政府已下定決心實現由官員過去“收入只申報不公開”,到如今“財産既申報又公開”的重大跨越。
但是,對於目前已經取得的初步成功,在一片肯定聲中,也有種種質疑。
有人認為,阿勒泰公開的僅是“工資”和“津貼”這兩項本來就是公開的合法“紅色”收入,是可以核查的。至於一些屬於違紀不違法的“灰色”收入,甚至違紀又違法的“黑色”收入,卻難以進行有效的監督。
有群眾表示,在缺乏與《規定》相配套的諸多措施的情況下,普通群眾或新聞媒體,很難判斷官員申報的內容中有沒有貓膩。如果沒有銀行、保險、房産、審計等系統的監管,沒有相關制度的完善建立,監督很難落到實處。同時,由於對拒不申報、謊報、漏報、無故拖延申報者,缺乏法律上的嚴厲處罰措施,這種申報和公示,可能只會是“走過場”。
當地一名屬於申報範圍的幹部,對申報、公示制度也有一些看法。他認為,在已經實施的《公務員法》中,並沒有規定作為公務員必須要申報和公示財産。而且,這種做法與《物權法》中有關私人財産權、穩私權的條款也是有衝突的。按照“法無定論不為罪”的原則,就不能追究不申報官員的責任。再者,一些或與職務無關,或沒有直接關係的人情往來,是否合理?是否應該申報?這也是需要明確界定的。
而一些律師和從事紀檢工作的人士則表示,阿勒泰地區的官員財産申報制度,是值得肯定和借鑒的。但是,要成為全國的樣本,還必須建立健全並修改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要完善金融實名制、不動産登記制、身份信息準確法定制、境外或居住地外財産核實制等。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特別是在目前企業與機關、沿海與中原、邊疆與內陸、部門與單位之間的收入差距十分懸殊的現實情況下,要克服“不平衡”心理、“仇富”心理及“紅眼病”等,也將成為一個重要難題。
但不管是期盼還是懷疑,阿勒泰地區“官員財産申報制”的“破冰”之行,已經邁出了堅實的第一步。有消息稱,有關方面正在對阿勒泰的做法進行調研和評估。
官員財産申報制度的“堅冰”,已開始悄然融化。而率先“破冰”的阿勒泰地區則表示,在廉政建設上“將有更多具體的工作去推進,同時也將會有更多的舉措推出”。記者 陸金寶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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