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三峽辦主任汪嘯風今日在三峽工程後續工作規劃編制工作會議上表示,根據國務院批示精神和三峽建委第十六次全體會議的要求,在三峽工程即將全面完成初步設計建設任務和移民搬遷安置任務之際,將全面開展三峽工程後續工作。目前開展三峽工程後續工作規劃編制工作的原則意見已經國務院批准。
據介紹,三峽工程後續工作規劃範圍,按地域分為三峽庫區和長江中下游影響區。三峽庫區是指水庫淹沒及工程建設涉及的湖北省、重慶市的20個區縣;長江中下游影響區是指三峽工程建成後,由於水文條件變化對長江中下游幹流兩岸、洞庭湖區和鄱陽湖區、河口區可能造成影響的區域。規劃基準年為2010年,規划水平年為2020年。
三峽工程歷經近17年的建設,目前已處於工程掃尾階段。2008年汛末,三峽工程實現了175米蓄水條件。26台70萬千瓦發電機組已于去年11月全部投入運行。工程質量和安全水平不斷提升。 (記者朱雋)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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