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26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了特別費案。台灣地區卸任的副領導人呂秀蓮與台灣對外事務部門前負責人陳唐山等四人以被告身份出庭,調查是否用發票來詐領特別費。
上午,台灣地區卸任的副領導人呂秀蓮以被告身份出庭,查清是否用1005張發票,詐領563萬新台幣機要費與特別費。1個半小時的庭訊結束後,呂秀蓮否認她貪污。
台灣卸任副領導人 呂秀蓮:
陳水扁每個月撥給我15萬,檢察官把我起訴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只要陳水扁交給我,我簽了領據,就算數。
除了堅持自己清白,呂秀蓮還反批馬英九上任後,解密前任領導人陳水扁的機要費,有違憲之虞。
台灣卸任副領導人 呂秀蓮:
跟我有關的案子,有一部分是關於陳水扁,在任內他核定為絕對機密,而且永久保密,馬英九上任後解密,所以一個很嚴重的"憲政"問題,任內依憲法所行使的權力,後任領導人可不可以把它推翻?假如每任當選後,就可以把前任做成的決議,全數推翻,那是永無寧日,是很嚴肅的問題。
由於陳水扁26日也因涉嫌貪污、洗錢等弊案出庭受審,而呂秀蓮也因涉嫌詐領特別費案而出庭,因此創下首例卸任正副領導人出庭的紀錄。
此外,台灣對外事務部門前負責人陳唐山也因是否詐領36萬新台幣的特別費被傳喚;台灣行政部門前負責人遊錫堃、台灣內政部門前負責人李逸洋也因涉嫌詐領特別費被傳喚。
責編:劉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