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問題奶粉事件最大“源”兇張玉軍、張彥章被依法維持死刑、無期徒刑的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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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6日,兩名警察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外執勤。當日,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二審由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始正式公開審理。 新華社記者 王昆攝
新華網石家莊3月26日電(記者楊守勇、曹國廠)26日下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依法維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稱為三鹿問題奶粉事件最大“源”兇的張玉軍、張彥章分別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一審判決。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張玉軍在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産品,人不能食用,人一旦食用必然會對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的情況下,以三聚氰胺和麥芽糊精為原料,研製出專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檢測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即“蛋白粉”)。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張玉軍累計生産“蛋白粉”775.6噸,累計銷售600余噸,銷售金額6832120元。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張彥章在明知張玉軍生産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屬“三無”産品,人不能食用,不能用作原奶添加劑等情況下,將此類“蛋白粉”銷售給高俊傑、薛建忠、趙懷玉、黃瑞康、裴建柱(均另案處理)等人,累計銷售230余噸,銷售金額3481840元。在此期間,被告人張玉軍、張彥章通過趙懷玉、黃瑞康等人將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分銷到石家莊、唐山、邢臺、張家口等地的奶廳(站),被某些奶廳(站)經營者添加到原奶中,銷售給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奶製品生産企業。
今年1月22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依法判處張玉軍、張彥章死刑和無期徒刑。
河北省高院裁定全案駁回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等人的上訴,維持一審以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判處田文華無期徒刑的判決。
今天上午,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在石家莊中院開庭審理,上午的開庭剛剛結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庭審理第二審死刑案件的規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耿金平案。庭審中,上訴人耿金平及其辯護人依法行使了辯護權。
近日,河北省紀委監察廳對“三鹿牌”嬰幼兒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石家莊市政府、省直有關職能部門的14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決定給予石家莊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冀純堂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撤職的行政處分,給予石家莊市政府原副市長張發旺降級的行政處分,給予石家莊市政府原副市長趙新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級的行政處分,給予石家莊市政府原副秘書長趙文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級的行政處分,給予省農業廳原廳長劉大群記過的行政處分,給予省農業廳原副廳長兼畜牧獸醫局局長李忠文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省農業廳副廳長張鈺警告的行政處分,給予省農業廳畜牧草原處處長顧傳學記大過的行政處分,給予省工商局局長錢曉鐘記過的行政處分,給予石家莊市工商局局長蘭平信記大過的行政處分,給予省衛生廳副廳長高春秋警告的行政處分,給予省衛生廳衛生執法監督處處長劉同祥警告的行政處分,給予石家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原局長李志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級的行政處分,給予石家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張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級的行政處分。此外,石家莊市紀委監察局對市直和有關縣、區的10名責任人員也作出了相應的黨政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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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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