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今日因特別費案出庭
據台灣媒體報道,呂秀蓮26日為特別費案出庭,她認為自己被檢方起訴是很冤枉的事。而對於檢辯的爭議,法院將逐一審酌,並定下次庭期為4月30日。
法庭中,檢辯雙方針對機密文件的證據能力、傳喚證人的順序進行攻防。辯方指出,審計部門來函顯示,特別費核銷程序的變更未經審計部門核準,因此違法。有關機密文件部份,雖經馬英九登出,但陳水扁已提行政訟訴,由大法官解釋中,因此文件無法閱卷,也影響當事人的防禦權。至於證人傳喚部份,辯方聲請由層級低的第一線工作人員開始,才能獲知實際核銷作業程序。
對於辯方的看法,檢方反駁指出,機密文件既已解密,就無需請大法官解釋,可直接做為證據。至於證人傳喚,則應依犯罪時間順序詰問,才能厘清全案。
呂秀蓮對於自已被起訴覺得很“冤枉”,她認為審計部門來文已清楚説明,每月15萬元特別費請領只要簽領即可,但檢方卻用發票作文章來起訴她。呂秀蓮還提到機密文件部份,“假如每位後任當選後,就把前任做成的決議全部把它推翻掉,將永無寧日,這是很嚴肅的問題。”
對於檢辯的爭議,法院將逐一審酌,並定下次庭期為4月30日上午9時30分。
檢方起訴書指出,呂秀蓮從2000年12月至2006年5月間由“副總統辦公室”成員、隨扈等蒐集他人發票共1005張,詐取金額新台幣563萬餘元,因此將呂秀蓮及其幕僚和隨扈,依貪污和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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