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職務犯罪只有多管齊下,懲防並舉,方能形成穩定有效的預防體系。”前不久,在重慶市北碚區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該區檢察院提出的建立預防工作考核機制等十大預防職務犯罪舉措受到肯定。會議決定,將採取這十大舉措強化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從源頭、機制和制度上預防腐敗。
建立警示教育機制是北碚區檢察院檢察長劉晴提出的一項預防舉措,旨在提高幹部的廉潔自律意識。他建議由北碚區檢察院具體負責聯絡警示教育基地,廣泛開展警示教育。而各單位每年應開展兩次以上法制和警示教育。
為嚴把領導幹部任用關,北碚區檢察院提出建立幹部選拔任用徵求意見機制。凡任用、提拔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組織、人事部門都應到北碚區紀委監察局、檢察院了解擬任用、提拔對象的廉潔狀況。
而廉潔準入機制是針對重大工程建設而設立的。北碚區檢察院將與區紀委監察局、建委、交通局、水利農機局共同開展創“工程優質、幹部優秀”活動,全面推行工程建設和重大項目的廉潔準入制度,重要工程建設項目業主方必須到檢察機關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對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取消投標資格。
預測預警和考核機制也是不可缺少的預防舉措,目的是防患于未然。劉晴認為,區紀委監察局、檢察院要對查辦的案件進行定期分析,預測下一階段職務犯罪的發展趨勢,向相關單位發出預測預警建議,以幫助其採取相應措施。與此同時,全區各單位、各部門要把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並作為單位或個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之一,對發生職務犯罪案件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在年度目標考核中一律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除此之外,北碚區檢察院還提出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重點預防和個案預防工作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編印《北碚區預防職務犯罪專刊》,督促各單位深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 (沈義 張渝 陳永才)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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