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稱《土地管理法》修訂增49新規,已在系統內部徵求意見
《土地管理法》的修訂將在年內審議。有關人士稱,一份名為《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的文件,開始在全國國土廳局系統“徵求意見”,總計包括49條新增法規。49條新規當中,最受人關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原來表述明確的“無償自動續期”。
據了解,“徵求意見稿”將形成《土地管理法》的基本框架,全國人大法工委也將審核該法。
據有關人士介紹,“徵求意見稿”新增49條“新規”,涵蓋了農村集體土地權利、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督察、土地使用權到期處置、宅基地權利、土地交易、徵地及其補償、土地調查登記、耕地保護等多方面的內容。
在此之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在十屆人大期間就已經被列入“一類立法”範疇。2008年,國土資源部內部曾起草了《土地管理法》的“草案”,對現行《土地管理法》多有突破,如宅基地可以抵押、明確住宅用地70年使用權到期之後無償自動續期等。
在此次的“徵求意見稿”文本中,上述內容都已“刪除”或“調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之後如何續期,便是被“調整”的內容。
“是有償續期還是無償續期,現在還説不準。”一位長期從事土地制度研究的專家認為,即便政府採用住宅用地有償續期的方式,也會由各地根據自身的不同情況設定不同的“收費標準”—————因為全國的地價不同。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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