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3月14日專電(記者郭立)在今年“3 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來臨之際,重慶市工商局針對店堂告示類格式條款進行集中整治,共抽查經營單位3815戶,于近日公佈了十大“最牛”店堂告示。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商品、服務交易行為頻繁,格式條款因其簡捷、便利和節約交易成本的優勢,在經濟交易中的運用日益廣泛。但由於格式條款預先擬定和不能協商的特徵,也決定了它潛在的不公平性。面對不公平條款,消費者“要麼接受,要麼走開”,不得不“忍氣吞聲”。
記者從重慶市工商局合同處獲悉,通過整治,工商部門共抽查經營單位3815戶,清理出店堂告示類“霸王條款”1116條,目前已向相關經營者制發行政修改、整改建議書313份。若經營者拒不修改的,工商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理。
據了解,這十大店堂告示有:一、非保值衣物的最高賠償額不超過800元,局部責任賠償不超過100元。任何衣物的遺失、壞損,其賠償不超過洗衣費的10倍。二、送洗衣物超過三個月不取的,經營者有權自行處理。三、在洗滌中造成拉鏈、扣子及裝飾品的損壞,不在賠償範圍內。四、上桌菜品一律不退換。五、請妥善保管隨攜物品,如有遺失自行負責。六、此席桌套餐為讓利讓稅折後價,不再享受優惠,如要發票,須另加收稅錢。七、存取物必須當天取走,隔夜不取,本店不承擔保管責任並有權對寄存物自行處理。八、顧客購買商品後,商品如出現質量問題要求進行退貨,持有積分卡的,已積分的應當扣出該商品價格相等的積分數,積分卡上積分不足時,應扣出該商品金額的1.5%。九、貴重物品不得放車內,如有丟失,責任自負。十、本店提供免費停車,停放車輛安全自行負責。
重慶市工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消費中若遭遇“霸王條款”,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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