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次的全國兩會還在召開,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仍在行使自己的權力,代表人民發言。
但“人民”其實是一個抽象的政治概念。在具體的立法、決策過程中,真正具有權利訴求、具有利益主張、能夠表達意見的,只能是具體的人和他們組成的團體。因而,民意作為個體意見的聚合,就必須通過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來代表人民,並通過兩會這樣的公開政治參與,表達、溝通、公開博弈自己的主張,最後上升為法律層面的國家意志,以及具體的政府決策行為。可以説,向人大、政協及其常委會遊説,乃是民眾的權利。
任何時代的任何政府和民意機關都會遭遇遊説活動。民主政治的遊説特徵是公開。不同利益集團的利益主張,如何在兩會這種政治參與方式上公開博弈,使公共決策更加透明,更加公正,有利於全體國民的整體利益,正是中國正在起步的人大政治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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