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曹建明]:各位代表,2008年是檢察機關恢復重建30週年。胡錦濤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30年來檢察工作取得的成績,對進一步做好新時期檢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清醒地認識到,與黨和人民的要求相比,檢察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不足:一是一些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意識和能力不強,存在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監督不到位等現象,對民事審判、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仍然比較薄弱。二是一些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自覺性不強,不能正確處理監督與配合、打擊與保護、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等關係。三是少數檢察人員宗旨意識淡薄,對群眾態度生硬、作風霸道,濫用檢察權損害群眾利益,甚至執法犯法、貪贓枉法。四是檢察工作中的一些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還沒有從根本上消除,法律監督制度、隊伍管理機制、經費保障體制還不完善,執法規範化體系和自身監督制約機制還不健全。一些基層檢察院辦案力量不足、檢察官斷檔等問題仍然突出。對這些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將繼續採取積極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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