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曹建明]著力服務於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一是以集中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為重點,深化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立案偵查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0315件,涉案金額21億余元。
二是為保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村改革發展,開展查辦涉農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立案偵查發生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農惠農資金管理等領域和環節的職務犯罪案件11712件。
三是為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開展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立案偵查非法批准徵用土地、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環境監管失職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2637件。
四是緊緊圍繞中央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的決策部署,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服務的意見》,明確檢察工作的著力點,積極主動做好服務經濟建設的各項工作。
著力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落實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立足檢察職能,重點圍繞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建設項目以及職務犯罪多發行業和領域開展預防,分析職務犯罪發案原因、特點和規律,及時建議有關單位和部門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共提出預防建議8239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做好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廣泛開展預防宣傳和諮詢,加強職務犯罪典型案例剖析,對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警示教育。完善和推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共向工程招標單位、建設主管部門等提供查詢27630次。
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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